我省重点贫困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较大

30.03.2016  18:30

  3月29日,从省扶贫办了解到,我省统计部门发布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去年我省36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078元,比上年增长11.9%,高出全省平均水平4.6个百分点。

  2015年,我省扶贫开发工作紧紧围绕产业扶持、技能扶持、资本扶持和不断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3+1”的精准扶贫工作路径,扎实推进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培训和教育扶贫、金融富民扶贫等四大重点工程,取得新的进展。全年新扶持10万贫困人口易地搬迁、培训5万名贫困劳动力并实现稳定就业、500个贫困村整体脱贫、50万贫困人口摘掉“穷帽”。

  从收入来源看,工资性收入增量最大,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663元,增幅15.6%;经营性收入2003元,增幅8.7%;财产性收入77元,增幅8.6%;转移性收入1336元,增幅10.1%。工资性收入仍然是贫困地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培训转移一人,脱贫致富一家。比如天镇保姆:凭借服务规范的专业技能和质朴勤劳品质如今走俏京城,目前共向 北京 输送近3000人,每人每年收入3.5万元,一年劳务总收入超过一个亿,相当于目前全县一年的财政总收入。(刘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