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爱东:推行全员目标责任制考核 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12.06.2014  17:10

朔州市财政局局长 刘爱东

2012年以来,朔州市财政局创新推行了全员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通过统筹工作指标、健全考核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强化结果运用,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使财政各项工作实现了跨越发展,使财政服务水平和对外形象得到了大幅提升。主要做法是:

一、明确界定岗位职责。按照“因事设岗、因岗定责、因岗配人”的原则设岗,根据财政工作实际以及省厅年度考核任务,将全局29个科室及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分为五大类100多个不同性质的岗位,并将市委、市政府的年度重点工作纳入其中,统筹细化为具体的科室职责和个人量化考核指标,保证上级指标、重点工作和日常业务全覆盖、无死角,使每一个人身上都有指标、有任务、有责任,既杜绝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推诿扯皮、责任不清,又防止了苦乐不均、人浮于事现象的发生。

二、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把年度目标分为共性目标、个性目标和创新目标。共性目标,就是所有科室及其成员共同遵守和执行的目标任务;个性目标,就是各科室及其成员有独立业务特点的目标任务,以及上级机关、局领导随机安排的工作;创新目标,就是对于推动工作开展、提升工作质量、突破工作难点、优化工作目标所做出的理论研究、举措创新,以及个人或集体所做出的扩大部门影响的事迹等。在此基础上,通过个人自定、科室议定、分管领导审定“三级定标”,确定科室和个人年度目标,并以机关文件将其固定下来,形成工作要求和考核依据。

三、合理确定考核分值。由注重阶段(年度)考核向日常考核与阶段(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转变,专门出台了《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将考核得分(满分100分)分为共性目标得分(40分)、个性目标得分(40分)、民主评议得分(10分)和创新目标奖惩分,上不封顶。共性目标采取日常考核,随机加减分;个性目标采取阶段和年度相结合的考核,适时加减分;民主评议采取年终评议,按照班子成员评科长、科长评普通干部的方式,分层对干部个人和科室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创新目标采取年终认定,由科室提出申请,科室负责人互评,局务会点评最终审定。

四、着力创新考核方式。注重用“制度+科技”的手段,提升考核的全面性,保证考核的公正性。在抽调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实行重点工作适时检查制度,对支出进度、中心工作和市级重点工程资金拨付,按月进行小结,按季进行点评,保证工作进度;实行日常考核通报制度,通过不定期抽查,对干部出勤情况、中途在岗情况和班上工作状态进行督查,保证全体干部在岗、在状态;实行综合评比制度,对科室卫生、办公耗材使用量、用水用电等进行不定期评比和定期公示,培养洁净办公和节俭意识;启用了人脸电子识别签到系统、网络办公平台和全员岗位目标责任考核软件系统,用科技约束干部遵守工作制度,提升工作效率,杜绝考核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人为因素。

五、强化综合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年度工作评先选优、个人提拔使用的主要依据,确保考核工作得到广大干部的认可,富有生命力。在去年年初的干部选拔轮岗中,局党组坚持把全员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首要参考,轮岗交流的5名科室负责人中有4人考核为优秀,提拔重用的12名科级干部中有9人考核积分位列全局前十;局机关表彰奖励的“先进集体”、“工作标兵”和“优秀个人”,考核得分全部在90分以上。既树立了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更在全局形成了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