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法制报:我省3·15消费维权主题宣传活动启动

16.03.2015  19:48

      本报讯(记者魏巍 实习生 王雯靖)3月12日,我省正式启动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为年主题的201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主办方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与省消费者协会在活动现场向公众发布倍受关注的消费投诉热点及消费警示,以此告诫经营者诚实自律、提醒消费者增强防范。
      今年,正值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一年来,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围绕宣传新的《消保法》、贯彻新的《消保法》,认真履职,依法开展消费维权,严厉查处侵权行为。据统计,2014年全省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24197件,办结案件1628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10.22万元。
      查处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分别是:长治市飞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案;山东达圣生物医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长治代购点侵害消费者权益案;原平市晋通加油站经销不合格油品案;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侵犯配电设备商标专用权案;灵丘县富源烟酒茶商店销售假冒商品案;寿阳县新世隆超市销售假冒茅台白酒案;灵石县段纯镇中亮汽配部销售假冒机油案;阳泉经济区家和灯饰专卖店销售不合格节能灯案;临汾市尧都区电料经销部销售侵权商品案;晋城市天家万间房产信息咨询部凤鸣店退还消费者购房定金案。
      2014年,全省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咨询23000余人次,受理投诉2577件,调解处理2554件。经研判发现,2014年消费者投诉的热点主要集中在电子电器类商品、服装鞋帽类商品、汽车质量服务问题、装修装潢质量问题、服务业消费问题、预付式消费问题等热点上。
      从新的《消保法》实施一年来看,我省各级工商行政部门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在为消费者维权工作中,不仅加大了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同时,强化了经营者的责任义务,并投入更多的精力对网络购物、个人信息保护等新兴领域进行规范查处,将消费维权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将监管执法和查办案件贯穿于消费维权工作始终,推动建立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引导消费者适度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
      今年的“携手共治,畅享消费”活动将广泛传播并树立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理念,通过消费维权的成果,保护和提振消费者信心。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加强对新型、热点产品和服务的监管,开展产品比较试验和消费体察、体验,为消费者选择放心、满意产品和服务提供参考。重点开展对消费领域的监督,针对广大消费者密切关注的银行服务、快递服务等重点领域,适时组织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评测和市场监测活动,查找服务短板,反应消费者诉求,促进行业自律和消费环境进一步好转。完善投诉咨询信息化建设,畅通消费投诉渠道,为保障消费者愿意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