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经斑马线不礼让罚200元记3分 交警详解礼让规则

05.07.2017  20:05

行经斑马线应减速行驶,主动避让行人 遇到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应停车让行 交警现场执法、监控随时抓拍,违者将处200元罚款、记3分

礼让斑马线,反映的是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6月15日起,太原市交警支队开展“四项重点违法”,而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成为整治的重点之一。

究竟怎样的行为属于不礼让斑马线,大家又该怎样正确地礼让斑马线呢?7月4日,太原市交警支队秩序处相关负责人就这些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不到10分钟,8辆车领到罚单

4日10时30分,长风街坞城西路口的斑马线上,几名路人站在路边打算过马路,但接连驶过好几辆车,都没有减速避让,反而加速通过路口。随后,这几辆车被太原市交警小店二大队民警拦下。

之前听说要罚,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没想到自己被抓了,”在路口被交警拦下的王先生接到罚单后说,“还是抱有侥幸心理,以为没有礼让,也不会被抓到。”随后,一辆私家车和一辆出租车,也因为不礼让行人被民警拦下。记者跟随小店二大队民警现场执法,不到10分钟时间就有8辆车未礼让行人被民警拦下。多数司机表示,他们是因为“没注意”,才没有停车礼让。

据民警介绍,省城已经开始处罚不礼让行人的行为。对于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将会受到违法代码为1357的罚单,处200元罚款,记3分。接下来,他们还将继续严查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行为。在对“不礼让斑马线”行为进行处罚时,交警除了采取现场处罚的方式,还将采取监控拍摄对违法行为进行抓拍。此外,交警部门还将进一步完善停止标线、人行横道标志等交通设施,同时加大对行人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处罚力度。

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应停车

太原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是指机动车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行为,即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那么,机动车驾驶人在礼让斑马线该遵守怎样的规则呢?对此,这位负责人介绍,机动车在行经交叉路口、路段的人行横道时,有两种情况需要不同对待。如果是在机动车允许通行而行人禁止通行的情况下,也就是机动车行驶方向为绿灯、行人方向为红灯时,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机动车要减速通过。如果是在机动车、行人均允许通行的情况下,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

如果开车通过人行横道,遇到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怎样就会被认定为“未停车让行”呢?作为机动车驾驶人,在斑马线前究竟应该如何礼让呢?对此,交警部门对车辆如何礼让斑马线做出了解读。

如果是在未划分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情况下,应当双向机动车均停车让行。

如果是同方向有两条机动车道的情况下,两条车道内的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

如果是同方向有三条或三条以上机动车道的情况下,行人所对应车道和前方相邻车道内的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

只有在行人通过所对应的车道后,机动车可以从行人后方通行。

换位思考,文明出行

礼让斑马线,让出的不仅是安全,更是一种关爱和温暖,需要大家相互理解和支持。”太原交警小店二大队副大队长龚斌说,今天的您也许是驾驶人,明天的您也许是行路人,大家换位思考一下共同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为此,交警部门呼吁行人、非机动车在走路、骑车时做到:在过街时,请从斑马线、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通过;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或人行横道时,请自觉遵守红绿灯的放行规定;在走路、过街时,请注意观察,谨慎通过,不要玩手机,不要有其他妨碍安全通行的行为,确保自身出行安全。

交警希望驾驶员在行车时做到:行经斑马线时减速行驶,主动避让行人;遇到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停车让行;如果路上没有红绿灯,也没有斑马线,遇有行人横过马路时,主动避让。(记者 杨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