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大整治】《太原日报》:交警支队——“四项重点违法”将被严查严处

23.06.2017  03:56
●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再次违法罚款200元记3分 ●实线变道加塞罚款 ●机动车变更车道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罚款100元记1分 ●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行人不走人行横道将被安全教育或罚款 本报讯 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怎么办?今后,首次未礼让采取教育警告,再次违法将处200元罚款,记3分。6月16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四项重点违法”交通整治新闻发布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四项重点违法”整治,包括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导向车道变道,变更车道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和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行人不走斑马线。 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首次未礼让采取教育警告,在违法车辆后挡风玻璃粘贴特殊标识以示警醒,再次违法将处200元罚款,记3分(违法代码:1357)。 导向车道变道(实线变道加塞)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监控抓拍与现场查处相结合,对违法者处200元罚款,记3分(违法代码:13451)。不按所需行进方向进入导向车道,将给予100元罚款,记2分的处罚。 机动车变更车道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现场查处,对违法者处100元罚款,记1分(违法代码:1102)。 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行人不走人行横道:安全教育90分钟或处罚款。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处5元罚款(违法代码:3001);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处10元罚款(违法代码:3005);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处20元罚款(违法代码:2007)。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这是一个基本的原则,当然,每一个交通参与者(包括行人)都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另外,机动车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反之亦然。 据悉,此项整治预计从7月1日起开始实施,目前尚处宣传期间,望广大驾驶员提前周知,行车务必遵守交通法规。 此报道刊登于《太原日报》2017年6月17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