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财政部门积极安排资金支持小微企业吸纳就业

12.06.2014  17:03

为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就业,发挥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今年我省出台了“七补五缓”政策,“七补”中的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职业技能鉴定补贴、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政策四项补贴自2008年已开始执行,四项支出每年由各级财政从就业资金和贴息资金中安排。

新出台的三项补助政策为:(一)按吸纳就业人数给予小微企业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助。(二)按吸纳就业困难人数给予小微企业每人每月300元的岗位补助。(三)按吸纳就业的各类人数给予每人300元的职业培训补助。三项政策当年新增财政支出1.99亿元。

“五缓”政策是指:对初创的小微企业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缓缴期限由目前政策所规定的半年宽限到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