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闻网:山西省消协发布2016年度第4号、5号消费警示

14.03.2016  11:05

          山西新闻网3月12日讯(记者 卢奕如)今日,“新消费·我做主”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新闻发布会在太原举行。会上,山西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亦兵宣布了《2016年度消费警示》,其中包括市民网络购物和购买家用电器时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
  网络购物要做到“六个要
  网络购物是当前一种新消费方式,消费者使用网络购物方便快捷、省时又省事。但消费者也反映,网络购物存在许多问题又不能很好解决,网络销售方和快递公司经常相互推卸责任,造成投诉量不断上是升,2015年网络购物投诉快速上升。因此,省消协提醒广大喜爱网络购物的消费者,选择网络购物要做到“六个要”:
  选择网购要谨慎。消费者要选择合法的购物网站;选择有第三方交易平台且经营规模较大、专业性强、经营规范、知名度高、口碑及品牌较好的专业购物网站。
  真假辨别要核审。对网站及网店真实性要进行查验核实。包括网址、地址、电话、营业执照等内容的合法性、正规性进行核验。同时还要对网店信誉、售后服务、退换货服务等诸多细节进行全面了解,辨别真伪后再做购物消费决定。
  购物事项要看清。购物前要仔细查看有关购物的相关事项,做到货比三家,克制占小便宜的念头。如果商品标价与实际实体店价格相差太大时,要小心谨慎,避免因贪念便宜而上当受骗。
  货物图片要留心。一些经营者存在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现象。网络上挂出货物图片不一定是真实货物的图片,即使是真实的图片,其图片与实物也可能存在很大的反差,严重失真。从实践来看,服装、装饰等商品色差明显,消费者要仔细辩别后再到网上购买。
  交易凭证要保存。妥善保留交易记录,索取购货凭证,便于作为今后维权依据。网购后要保留好购物电子订单,确认短信及聊天记录,尽量保留有网站消费内容的页面及快递单号,以便发生纠纷时有据可依。
  消费维权要主动。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根据相关证据,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购买家用电器要“五注意、五做到
          家电是我们每个家庭必不可少的消费品,2015年全省家电消费投诉仍然高居投诉榜首,投诉的主要问题:产品质量问题,维修人员水平低,维修收费乱,售后服务不到位。因此,省消协特别提醒消费者选购家用电器要“五注意、五做到”:
  注意多比较品牌、做到选择正确。消费者对同类产品要多进行比较,选购技术成熟、售后服务、网络健全的品牌产品,购买时尽量到证照齐全、信誉度高的商场、连锁卖场购物。
  注意多了解信息、做到心中有数。厂家商家经常以消费者使用产品不当为借口,为自己不合格产品开脱责任。所以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一定要多了解产品的信息,了解使用常识、保养方法,做到心中有数。
  注意多仔细核实、做到不留后患。消费者要核实特价商品,奖品、赠品以及以旧换新等产品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确保折扣产品的服务不打折,不留下后患。
  注意多留意承诺、做到保留凭证。在促销时厂商有时做出高于国家“三包”的承诺,消费者不要轻信促销人员的口头承诺,要保管好包括宣传彩页、服务金卡、发票等有形的凭证。
  注意多观察宣传、做到理性分析。有些企业把售后服务承包给其他的公司,在维修过程中有时会出现服务人员素质低、维修水平差、零件储备不足、收费混乱等现象。消费者遇到“终身保修”方式招揽生意的商家,一定要多个心眼,要以商品本身质量为重,不要被“终身保修”所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