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群众可到就近检察院远程视频连线反映问题

15.04.2016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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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记者从省人民检察院获悉,省检察机关开辟信访申诉便民通道。今后群众只需到就近的检察院坐在接访电视前,想向全省检察机关的哪位工作人员反映问题,可连线与其沟通。《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申请监督告知》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刑事申诉告知》已正式出台。根据两项告知规定,民事方面,群众如不服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只要符合文件规定,即可向检察院申请监督。群众可到就近的检察院递交材料。就近检察院将按照相关规定,接收、审查、向管辖检察院转送材料。刑事方面,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属于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群众可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向省内就近的任何一个检察院反映诉求。

省内所有检察院已开通远程视频接访,来访群众提前预约后,坐在就近检察院内安装的接访电视跟前,可与想见的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见面,从而方便群众反映问题,节约时间,减轻群众经济负担。

辛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