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圆满完成“冬季行动”各项任务

13.05.2016  16:44

根据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冬季行动”已于4月底结束。从2015年12月“冬季行动”开展以来,我厅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圆满完成“冬季行动”确定的各项任务。省政府第十二督查组4月7日前来我厅督查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省委督查室3月24日前来我厅检查冬季行动进展情况,均给予我厅“冬季行动”高度评价,作为我厅环保工作的亮点加以肯定。

一、主要做法

一是落实责任,加强领导。我厅召开两次党组专题会议对冬季行动进行安排部署。省环保厅成立了由郭长青厅长担任组长“冬季行动”领导组,副组长由副厅长和副巡视员担任,领导组成员由相关处室、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冬季行动”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纪委),具体负责“冬季行动”的工作总结,汇总上报、调度统计及日常事务等工作。办公室下设了综合组、任务推进和督导组、考核组、监察组和宣传组,分别负责各项任务推进。

二是一把手主抓,全面部署推进。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冬季行动”工作方案,我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冬季行动”、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的工作方案》通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行动重点,深化作风建设,强化督促检查。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冬季行动”任务分工》要求,我厅认真梳理,再加压力,以2016年1号文件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冬季行动”落实环保重点工作的通知》,强化总体要求,细化了主要任务,突出了行动重点。冬季行动期间,郭长青厅长先后3次听取厅务会专题报告,4次在全体干部大会予以强调部署。

三是明确主要任务,体现工作亮点。根据省委、省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在抓好列入省政府任务分工我厅牵头任务“以雾霾治理为重点,控煤、治污、管车、降尘,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工作的基础上,省环保厅下发文件,明确确定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污染物总量减排、以及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管理等4个方面的9项任务作为“冬季行动”重点任务加以推进。同时,我厅还自加压力,要求每一个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均应确定一项本单位“冬季行动”重点任务,共确定32项工作任务,32项具体工作任务中,涉及大气污染防治7项、水污染防治5项,总量减排2项,固废防治2项,环境监管执法3项,政策引导和环境管理9项,党风廉政及干部队伍建设3项,宣传工作1项,反映了省厅推进“冬季行动”环境保护工作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四是按月调度,强化督办。加强对32项重点工作的跟踪督办,将所有任务列表公布,提出明确的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进度要求,在省环保厅一楼大厅进行公示。逐月在办公楼大厅用“红、绿、黑”三色旗张榜通报,对进度滞后的予以督办。

二、主要成效

在省政府“冬季行动”工作方案中,涉及我厅1项牵头任务“以雾霾治理为重点,控煤、治污、管车、降尘,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取得积极进展。今年1季度,制定出台《山西省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对各市政府2015年度“控煤、治污、管车、降尘”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及时通报空气质量状况及排名,督促各市政府切实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效明显,今年1季度,全省SO2平均浓度为91µg/m3,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7.1%,CO全省平均百分位数浓度为3.7mg/m3,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7.5%。1-3月份太原市在74城市排名分别为倒数第17位、39位、20位,较去年同期分别前移5位、21位、4位。

我厅确定的32项“冬季行动”任务,均已取得预期效果。上报省委的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污染物总量减排、以及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管理等4个方面的9项任务各项指标全面完成。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积极推进机动车监管,省级机动车监管平台主体工程已建成,环保合格标志发标率达到80%以上。积极推进火电、钢铁等行业国控、省控重点企业燃煤锅炉烟粉尘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全面联网运行,联网率100%。开展省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产品的推送工作, 11个地市均已完成PM2.5源解析工作。强化工业堆场扬尘污染控制,95%以上的工业企业堆场达到要求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已完成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终期考核,规划381个治理项目中已完工300个,项目完工率78.7%,我省项目得分29.41分(项目总分30分),处于全国较好水平。印发《山西省水污染防治2016年行动计划》,向各市下达了2016年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制定跨界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完善方案,全面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前期调研工作。推动汾河流域生态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对汾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项目进行了督促,我厅牵头的10项工程已开工。

在总量减排方面。已完成推进4个污水处理厂减排责任书项目尽快形成减排能力任务,4月底全面通水调试。全省列入国家考核的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率达到75%以上,并对25家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进行了处罚。

在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管理方面。完成对2015年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进行抽查考核,制定了《山西省2016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确定了我省“十三五”期间的重点工作和重点工程项目。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重金属污染防治考核指标已经完成,处于全国平均水平。

在加强环境执法监管方面。一是积极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推进煤炭、钢铁等行业产能过剩矛盾的化解。印发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省环保厅关于加快推进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朔州、长治“久试不验”违法项目情况进行了抽查,召开了全省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分析推进会。二是加强环境保护综合督查。向运城市政府下发《关于落实环保部挂牌督办事宜的函》,督促落实挂牌督办事宜。对太原、晋中、临汾、长治进行了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对全省煤炭行业环境保护情况进行检查。针对违法项目整顿和提标改造等问题,对潞城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全面开展分为期1个月的省环保厅“冬季行动”环境保护综合督查专项行动,启动对2015年度约谈的“四县一区一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回头看”,共检查企业140余家,发现问题线索50余个。三是积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突出问题。开展2016年环境污染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目前初步排查重点案件100余件,交办重点案件37件。下发《山西省环保厅2016年环境信访工作要点》,省本级接待并如期查办环境问题举报案件65起。

在政策引导和环境管理方面,积极推进重点项目环评进度,做好“待批项目大起底”,2013年-2015年已受理未批的项目共9个,已按规定全部办结。潞安高硫煤清洁利用油化电热一体化示范项目、中海油大同煤制天然气两个煤化工项目、太焦客专环评报告书已经环保部批复。积极推进规划环评,制定《关于加强规划环评落地的实施意见》上报省政府,吕梁市铝工业基地规划草案已完成,经专家论证后即可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健全环境污染损害赔偿鉴定相关机制、完善排污权交易管理平台和行政审批系统方面工作已完成。

在环境机制体制创新方面。一是积极推进与环保部建立工作沟通协调机制。二是按要求对“十三五”山西省环境保护规划进行了修改完善。对《山西省环境经济历史回顾及环境形势分析研究》进行了完善;三是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对孝义市华博水务公司城市生活水第三方治理的试点工作进行跟踪评估;四是推进大气环境承载力评估,编制完成《山西省大气环境承载力研究中期报告》。

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方面。一是完成《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报告》上报送至省委、省纪委;二是印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主体责任清单》及落实主体责任专题笔记本,并与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签订了主体责任书;三是组织积极参加省直机关党校举办的党员干部培训班;四是以巡视问题整改为契机推动各项工作进展。我厅高度重视省委专项巡视第一组向省环保厅党组反馈的巡视意见,把巡视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明确整改要求,提出整改时限,压实工作责任;五是召开“四述”工作会,各支部书记均撰写了个人“四述”报告。

加强舆论宣传方面,组织山西电视台实地采访冬季行动的典型事例,在山西电视台新闻联播黄金时间播出13条我厅冬季行动新闻,在山西日报、中国环境报刊登17篇冬季行动新闻通稿,在厅网站新闻专栏刊登我厅冬季行动20余篇新闻报道,形成了浓厚的“冬季行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