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气象局创新督查方式建立“13710”工作制度

19.06.2017  12:52

      为确保中国气象局、省委省政府以及山西省气象局党组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日前,山西省气象局建立“13710”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抓工作落实机制,切实提高工作效能效率。

    “13710”督查督办制度,“1”为当天研究部署的工作;“3”为3天内要反馈的办理情况;“7”为一般性问题7天内要落实;“1”为重大问题和复杂事项1个月内要落实解决,难以解决的拿出解决的时间节点和方案;“0”为所有督办事项都要跟踪到底销号清零,做到督查督办事项件件有结果。该制度还明确了纳入督查督办的管理事项、责任主体,细化了工作流程,从启动督办、到期预提醒、到申请办结,实施全过程跟踪督查问效。对限期办结的事项,提前2天通过手机短信对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发出第一次预警提醒;到期前1天,第二次手机短信预警提醒并发分管局领导;到期未完成,给予通报并纳入效能考核。

    “13710”督查督办制度管理事项主要包括中国气象局和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和领导批办事项,山西省气象局年度工作要点和重点任务,以及正式行文和省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确定的事项,其他需要重点督办的任务或事项。

      根据气象信息化推进情况,山西省气象局适时建立督查督办电子台帐管理系统,实现网上督办自动预警、跟踪问效和考核。督查督办电子台帐管理系统未建成前,以省局办公内网督查督办模块为主实施督查督办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