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开展食品药品案件查处专项督导检查

12.06.2017  11:41

  根据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省局稽查处制定了14项整改措施,为使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有力推动全省案件查处工作,压实基层监管部门案件查处的主体责任,经报请省局领导同意,稽查处抽调执法人员,组成五个督查组,对全省稽查工作落后的市县局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
  5月15日至31日期间,督查组分兵五路,对全省11市60余个县级局,案件查办不积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未公开等问题进行现场督查。通过座谈、查阅资料、检查市场等方式,重点抽查了日常检查,案件查办、法律适用、文书制作规范等情况。
  此次专项督查,掌握了大量基层一线执法的真实情况,近期将形成督查情况报告。针对共性问题,修订和建立一批稽查制度,对问题突出的县局直接通报,对发掘出的做法进行推广,以推动我省稽查工作。(李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