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网上处理须实名备案

08.03.2018  07:32

  本报讯   为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日前,省公安厅交管局在官方网站上,对网上备案的流程进行了详解。

  此次平台完善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新增这一功能后,驾驶人既可以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足不出户自助处理,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查询和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方便,减少了群众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排队等候的时间和出行成本。同时,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还可有效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牟利。

  那么,如何利用“交管12123”自助绑定非本人机动车呢?打开“交管12123”APP之后,填写非本人机动车的号牌种类、号牌号码、发动机号后六位、与车主关系等信息,包括父母、配偶、子女、亲戚、朋友、其他等。

  之后,需要上传3张照片。一是本人手持身份证明的头部照片,二是车主手持身份证明与待绑定机动车行驶证的头部照片,三是本人身份证明、车主身份证明及待绑定机动车行驶证放置在一起的照片。最后,通过短信验证被绑定机动车所有人在平台注册时使用的手机号码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