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交通违法“销分新规”属误读 交警解释相关问题

28.02.2018  08:11

  最近几天,一条从3月1日起实施“销分新规”的消息,拨动了不少车主的神经。为了赶在“新规”实施前处理交通违法记录,这几天我市各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大厅前都排起了长队。对此,昨日公安部发布了相应的辟谣消息,记者也从市交警支队核实到,所谓的“新规”只是对原有违法处理方式的补充,并不影响原有的处理方式,“扎堆打单”完全没有必要。

  最近一条关于处理交通违法要实施“新规”的消息引爆了朋友圈,消息的大概意思是从3月1日起,驾驶人驾照需绑定对应车辆,没有进行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将无法处理交通违法,尤其是非本人名下车辆的交通违法。这一消息引起轩然大波,这几天不少车主纷纷赶去交警队,要在所谓的“销分新规”实施前处理违法。27日上午,我市城区各交警大队的违法处理大厅前均排起了长队,有的队伍甚至长达几十米。就在大家“扎堆打单”的同时,27日上午,公安部发布相应的辟谣消息,指出所谓的“销分新规”是对相关消息的错误解读。就此,记者联系了交警支队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采访。

  据介绍,所谓的“销分新规”只是对“新增网上处理渠道”的一种错误解读。简单地说,就是只有您需要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处理相关车辆的违法时,才需要进行绑定,而这对原有的在违法处理窗口处理违法的方式没有任何影响,不存在“不绑定就”不能处理的情况,因此大家完全没有必要“扎堆打单”,只需正常处理即可。

  那么,如果驾驶人想要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违法记录需要注意些什么呢?这位负责人介绍,在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时,一个驾驶人最多可以同时备案绑定3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而一辆机动车最多也只能被车主以外的3个驾驶人备案。同时,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交警业务窗口随时解除已备案绑定的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解除后可重新申请备案其它机动车,且备案绑定时没有面签限制。此外,通过“交管12123” APP只能处理个人名下小型汽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单位车辆、出租车辆、租赁车辆等发生的交通违法,驾驶人可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而驾驶人未备案绑定到本人名下的非本人机动车,可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特别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在交警业务窗口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记录时,不需要提前备案,处理窗口民警将现场人工审核驾驶人提供的本人驾驶证、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等原件材料,审核通过即可处理。

非本人名下车辆违章网上处理须实名备案
为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Sxgov.Cn
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网上处理须实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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