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 我省十四项人才激励改革政策出台

19.07.2017  23:44

      我省采取超常规的手段,实施制度创新,集中出台14项配套政策,各部门、各环节共同发力,全力打造最优人才发展政策环境,最大限度地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7月18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若干意见相关配套政策”解读系列新闻发布会,省科技厅、省编办、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等部门分别就其中5个文件进行解读。

  以往,在科技人员收入分配上,不同程度地存在智力劳动与收入分配、股权激励等政策与科技工作实际、不同创新活动付出与获得三个“不完全符合”的问题,影响了广大科技人员创新创造的积极性。去年,中办、国办正式出台文件,就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做出全面安排,我省抓紧落实、大力推进,按照“对表中央、对标一流、对接国际”的要求,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国资委、省编办等部门分别牵头,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截至6月30日,全面完成了14个政策文件和法规的制定工作,形成了系列政策体系,为广大科研人员送上了一套“政策大礼包”。   这套“政策大礼包”目标明确、措施得力、针对性强、含金量高。面向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医卫系统、企业等知识技术密集的行业,分别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重点解决收入分配、绩效奖励、业绩认定和科研经费管理等广大科研人员关注的热点问题,措施细化,操作性强。   改革新政明确,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根据科研、教学等工作需要,自主决定本单位的编制结构,不再报批。   在稳定提高基本工资、加大绩效工资分配力度方面,有关改革政策明确,实施基本工资浮动激励政策,提高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支持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赋予单位收入分配自主权。   在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措施方面,有关改革新政明确了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的法人责任,将“对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给予奖励”的比例提高到70%以上。   有关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政策规定,劳务费开支和绩效支出不设比例限制,科研项目试点实行分类定额资助,实行科研经费支出负面清单管理,科研创新及服务收入由单位自主分配。   为了让科研人员既有科技创新的成就感,又有成果转化收益分享的获得感,对于省属企业科研人员,有关改革政策明确,企业可采取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科研成果作股等股权激励方式,也可采取项目收益分红和岗位分红激励方式。   随后,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部门还将就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财政支持政策、高校教师兼职兼薪等改革政策进行集中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