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长楼阳生签署第254号省人民政府令 公布《山西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28.11.2017  08:37
11月23日,省长楼阳生签署第254号省人民政府令,公布《山西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为适应我省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面临的新情况,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促进水路交通运输事业安全发展,省人民政府第16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了《山西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办法》共22条,按照水上交通管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便利交通的原则,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的管理职责,明确船舶、浮动设施安全管理,实行所有人经营人负责制,细化了浮桥、漂流、渡运、新型船舶水上经营活动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实施水上应急救援的机构和措施及事故调查要求。《办法》的实施,对加强我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和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