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直系统开展资金资产和项目管理综合督查

29.08.2017  09:32

 

      为了进一步提高厅直各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资金、资产和项目管理行为,防控廉政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厅决定开展资金、资产和项目管理综合督查。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自8月21日开始,由厅发资处牵头,厅核算中心、稽查中心组织业务骨干,并抽调部分省直林局财务审计人员,组成9个督查组,对9个省直林局和9个驻并单位开展资金、资产和项目管理重点督查。

      本次督查要对每个林局随机抽取不低于20%的林场及林局机关进行延伸督查,对9个厅直驻并单位进行重点督查。督查期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督查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在资金管理方面,重点检查预算管理、编制和执行情况,以及项目资金的使用和资金结转结余情况;二是在资产管理方面,重点检查资产管理、资产出租出借和处置情况,以及对风险资产的管控措施;三是在内部控制方面,重点检查各单位《山西省林业厅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方案》(晋林办规[2017]19号)执行情况;四是在会计执法方面,重点检查会计核算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五是在审计整改方面,重点对2016年以来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

      通过此次综合督查,必将进一步促进厅直单位依法从严管理资金、资产和项目,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规范单位财务管理行为,保障资金、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确保审计整改成效,为我省林业在一个战场打赢两场战役保驾护航,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