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气象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6.06.2017  15:13
  山西省气象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意见》及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强化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和社会关切回应工作,不断提升气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积极推进"五公开"
  1.推动"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在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内部公开、不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定期对以局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公开属性进行审查,对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文件,启动公开属性确认流程,由拟稿单位修改公开属性或提出不公开理由。
  2.推动"五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研究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部门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提交局务会议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和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3.健全主动公开目录。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认真对照"五公开"要求,定期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自查,对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和可转化为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对外公开。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
  4.加强政策性文件公开。对以局名义印发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政策性文件,要全面准确及时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性文件,在正式印发前应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应予公布。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已发布的原有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
  5.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全面公开气象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实现、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动态调整并集中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情况。积极推动气象部门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完成气象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对外发布;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山西省气象局行政审批网上平台融合发展,优化办事程序,按季度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办结情况。
  6.强化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坚持把建议提案办结复函及办理情况总结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接受公众监督。对涉及公众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
  7.深化气象数据开放。坚持无偿、免费共享的公益性定位,逐步向全社会共享质量可靠稳定的基本气象资料和产品,充分发挥气象资料应用的价值和效益。
  8.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推动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项目立项、验收等有关信息;加强人事管理信息公开,做好气象部门人事任免、公务员招录、直属单位招聘等有关信息公开;强化气象预警发布,及时将山西省气象局部署应急工作、启动和解除应急响应等情况对外公开,定期发布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情况月报。
   三、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9.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对以局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将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一并随公文流程报批,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签审、同步部署。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措施,要充分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和掌握相关政策、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的作用,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
  10.加强舆情研判回应。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对收集到的舆情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并通过发布权威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进行回应。重点围绕气象领域重要政务舆情、社会关注热点气象问题、重大突发气象事件等,进一步做好专项回应引导工作。
  11.积极推进政民互动。积极搭建政民互动平台,切实发挥现有门户网站"局长信箱"、"意见征集"等栏目作用,进一步拓宽政民互动渠道,通过政务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的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
  12.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在线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完善办理电子化流程,进一步提升办理速度,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化为主动公开的,及时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四、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3.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按照即将出台的"气象部门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指南",明确省局门户网站功能定位,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开展集约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的监管力度,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及时充分转载中国政府网、中国气象局和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信息,加强网站与主要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通过合办专栏专版等方式,提升网站的集群和扩散效应。
  14.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内容保障,按照现有政务公开目录信息发布责任分工,及时准确公开相关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提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化水平,完善互动交流、信息检索、分类导航、下载打印等服务,增强网站服务能力。
  15.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新媒体,扩大信息传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确保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的信息准确、一致。按照全国政务服务体系普查要求,全面梳理进驻政务大厅服务事项、服务信息公开情况和系统建设情况等,并认真组织填报。
   五、强化保障措施
  16.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统筹考虑、协同推进政务公开、网站建设、数据开放、"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
  17.加强考核监督。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全省气象部门各单位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办理等方面的考核评估,进一步提升气象部门政务公开整体水平。
  18.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制定政务公开专项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教育培训。
   
附件: 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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