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山西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申请推荐工作的通知

01.06.2016  10:08
晋科资发〔2016〕70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5]35号)文件和山西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厅际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要求,拟组织开展“山西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申请推荐工作。请厅际联席会议各成员组织所属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山西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组织申报工作须按照《山西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遴选原则及标准》(晋科发〔2015〕172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16年6月15日前加盖本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并签署意见后,报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 系 人:王伟

联系电话:0351-4046008

 

附件:

1. 《关于印发山西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遴选原则及标准的通知》(晋科发〔2015〕172号)

2. 山西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申请材料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