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税局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01.08.2017  16:29

 

按照国务院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精神,我省地税机关认真调查研究,组织落实税务稽查“双随机”检查模式(即随机抽取稽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改变税务稽查选案方式,规范稽查执法行为,减轻纳税人负担,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 、抓好抽查基础工程,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工作机制,有序推进“双随机工作平台”上线。 一是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我们对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了税务工作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梳理出抽查事项13项,其中涉税事项7项,涉费事项6项。2017年1月,在门户网站发布了《山西省地税局关于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公告》,公布了全省地税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县各级稽查机关也以不同形式公布了本级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二是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根据管理层级、稽查资源配置、纳税规模、所属行业、注册类型等条件,省、市局建立起本级“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省局名录库现在录入企业213户,各市地税局名录库录入企业1600余户。三是建立“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省、市、县三级地税机关分别建立起各自的“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目前,全省地税系统省级名录库采录检查人员信息161人,市级名录库采录480人,县级名录库采录836人。四是制订“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出台《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全面推行税务稽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随机抽查的范围、方式、市场主体、执法人员及查处结果公布等多项内容予以细化,为全系统规范推行随机抽查工作确定了方向和规则。各市地税局也分别制定了本市的实施方案。五是有序推进“金税三期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上线。2017年3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我们进行了“金税三期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上线准备工作,组建了核心团队,制定了系统上线的进度表和路线图。经过连续数昼夜奋战,“双随机工作平台”于3月31日试运行成功,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贯通。4月17日至28日,省局稽查局共举办了两期“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业务培训班,对全省稽查系统140余名人员进行了培训,为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5月24日完成了平台初始化,在金税三期系统中导入了税收执法人员名录库。6月11日前根据总局统一部署在金税三期系统中导入了省市两级随机抽查重点对象名录库。 2 、转变选案选人方式,严格执行“双随机”抽查制度。 在税收检查中认真执行随机抽查制度,各级税务机关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在本级“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待查对象名单;采取随机、竞标等选派方式,在各自“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检查人员。2016年,全省各级税务稽查部门随机抽查企业2990户,占总检查户数的80.31%,共查补税收收入19.11亿元。2017年1至5月,全省各级税务稽查部门随机抽查企业475户,均通过随机抽取方式选取,查补税收收入33646万元。2016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安排,全省地税稽查部门对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度随机抽选的26户企业集团下属的874户分支机构开展督导自查工作,共计督导自查税款5620.92万元,加收滞纳金430.86万元,合计6051.78万元;2017年3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进度安排,全省地税稽查部门对国家税务总局随机抽选的26户企业集团中的265户分支机构开展重点检查工作,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3 、创新协作办案模式,组织开展上下联动检查和国地税联合检查。 全省地税稽查部门积极构建稽查一体化的“大稽查”格局,在全省初步形成了上下联动、协调配合的执法检查体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国税、地税联合稽查工作办法(试行)》,各级地税机关与国税成立联合稽查工作领导组,建立联合办案、联席会议、信息交换等协作机制,共同抽取随机抽查户,双方选派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统一进户、共同取证、各税统查、信息互通,减少了税务检查对纳税人的检查频次。2016年全省实施国地税联合随机抽查企业1261户。 4 、不断强化社会监督,落实“一公开”增加税收执法透明度。 认真落实“一公开”制度,严格按照“谁抽查、谁公示”的原则,对税务稽查随机抽查情况、查处结果等,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案件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16年公布税收违法案件公告48起,2017年1至5月公布20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