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晚报》:万柏林分局——做工程资金周转不灵 恶意透支三十万涉嫌诈骗被刑拘

15.06.2016  18:08
 

晋中男子陈某,因做工程资金周转不灵,用信用卡透支了30万元后,改变居住地址,藏匿行踪。6月11日,万柏林警方在接到银行报案十余日后,将藏匿在五一路某小区的陈某抓获,并依法将其刑事拘留。

银行报案

5月30日,迎泽西大街一家银行的信用卡中心负责人到太原公安万柏林分局刑侦大队报案,称持有他们银行信用卡的陈某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经银行多次催收拒不还款。接报后,民警通过对陈某办卡时提供的房产证、工作收入证明、行车证等资料和消费及还款记录的查证,初步查明陈某自2013年12月在这家银行申办并激活使用信用卡后,2014年10月开始逾期不还透支款,至目前已累计恶意透支本金30万元,连同滞纳金、利息等涉案金额达33万余元,已涉嫌信用卡诈骗。

锁定行迹

根据陈某办卡时所提供的资料,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和查找布控工作,但由于陈某已不在原居住地居住,且手机、微信等无法取得联系,行踪飘忽不定,办案民警多次深入陈某位于晋中的原籍居住地,对周围群众、邻居和其亲友进行走访,追查陈某的踪迹,却都没有线索。6月11日上午,民警侦查得知陈某可能在五一路附近一小区内躲藏,便立即前往查找,并于当日傍晚在小区公寓内将陈某抓获。

周转不灵

陈某落网后,对自己实施信用卡诈骗的事实供认不讳,但坚称自己并非故意。陈某说,他自己拥有货车、挖掘机等工程机械,近年来主要靠跑运输、干工程赚钱。由于工程验收、结算有空当期,所以经常需要自己垫付大部分的油料、人工等费用。2014年以来,由于新的工程不好找,已干完的工程又延迟结算,所以资金周转出现了困难。无奈之下,陈某只能用这张信用额度30万元的信用卡,多次通过透支、取现等方式临时周转。2014年10月后,银行多次催要欠款,而且还减免了大部分利息和滞纳金,但陈某连30万的本金也难以偿还,只好躲了起来。

虽然陈某说,目前他正在积极筹钱以偿还欠款,但因其行为已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目前被警方刑事拘留。

本报记者张晋峰通讯员王佳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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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虚构事实、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当前信用卡诈骗犯罪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一)恶意透支。即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透支使用资金超过规定限额及规定期限,并经发卡银行催收拒不返还的。这是目前信用卡诈骗中最普遍的作案手段。(二)冒用他人信用卡。即指非持卡人以持卡人的名义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而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三)使用伪造信用卡。即犯罪嫌疑人秘密窃取合法持卡人的基本资料,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非法制造信用卡进行诈骗的行为。

注:此文刊登于2016年6月13日《太原晚报》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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