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我省25个县(市、区)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行督导检查

14.11.2017  02:22

      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我省申报相关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11月5日至9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分8个小组对我省25个县(市、区)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期间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236所(个),其中小学120所,初中55所,一贯制学校19所,完全中学7所,教学点35个。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听取了县(市、长)陈述答辩,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100个;通过专用网络平台,对12181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11月10日上午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从“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主要做法和经验、综合相关县存在的主要问题、督导意见”四个方面与省政府进行了意见反馈,认为“山西省25个县(市、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省政府副秘书长郭立受张复明副省长委托代表省政府出席反馈会,并从“立说立行、马上就办,扎扎实实地把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长效机制;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努力完成明年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扫尾工作”等三个方面作了表态讲话。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何秀超主持会议并指出,山西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在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克服了经济下滑等重重困难挑战,取得了显著成绩,积累了丰富经验。他强调,要针对问题抓好整改,下大力气着力解决重难点问题、补短板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力度尽早完成全域均衡发展任务,要进一步巩固提高不断推进。提升质量促进内涵发展,深化改革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

      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全体成员,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15个成员单位成员,8个市分管市长、教育局长、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负责人,受检的25个县(市、区)分管县(市、区)长、教育局长、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负责人,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省高校工委书记、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副主任吴俊清及省教育厅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共计200余人参加了反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