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行出租汽车运价改革听证 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无异议

16.12.2017  07:53

  本报讯   12月15日,太原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改革听证会举行。市发改委向市人大、政协、政府相关部门及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专家学者征求对我市城区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出租汽车)运价改革两个方案(方案具体内容详见本报12月6日相关报道)的意见和建议。23名听证会参加人中,7人同意方案一,16人同意方案二。

  方案一和方案二均提出出租汽车运价由实行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听证会参加人对此没有提出异议。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即由政府制定基准运价和浮动幅度,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经营者的要求在浮动幅度范围内确定实际执行运价,浮动幅度为加减20%。以起步价8元为例,起步价的浮动幅度为加减1.6元。综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网约车运价及周边城市出租汽车运价等因素,3.2元的浮动幅度基本可以满足较长时间内我市出租汽车运价变化的需求。当出租汽车行业竞争激烈时可以下调运价,以吸引更多的客户群体;当出租汽车维修成本等运营成本提高时可以上调运价,以保证出租经营者的收入。政府指导价制度可以弥补政府定价周期长的不利因素,有利于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满足市民多元化多层次的出行需求和选择。

  同意方案一的7名听证会参加人中,中国消费者报山西记者站记者冯铁飞表示,出租车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符合市场规律。一般在10公里的车程内首选网约车,因为可以体验到好的服务。市民不是不愿掏钱,而是不愿为不好的服务付费。太原出租车曾有过评价器,现在很多不能使用,消费者无法评价,也就起不到通过竞争倒逼服务优化的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调研员刘跃认为,近年来我市通过道路改造等,交通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出租车“油改电”后,运营成本降低,司机收入增加,实行方案二不合适。市消协工作人员李永标说,市消协多方征集了消费者的意见,统计结果显示,消费者同意方案一。而方案二在时速低于12公里/小时时计价不合理,有可能出现司机人为制造拥堵的情况。

  同意方案二的听证会参加人认为,方案二对停车和低速等候费进行结构性调整,实行计时和计程双轨制计费方式,将原来的停车等待累计5分钟按1公里计价改为按每分钟计费,且收费标准稍有所提高,按分钟计费的方式更加科学和公平,有利于弥补司机停车等待时所付出的实际时间成本。鉴于我市汽车保有量猛增、市政道路改造施工和地铁建设等,使高峰时期、拥堵路段出租汽车行驶速度缓慢,运营效率下降,时速低于12公里/小时时收取低速等候费,可以增加司机在拥堵路段的经济效益,利用价格杠杆减少司机拒载行为。山西祝融律师所律师米华丰表示,网约车协商浮动价已在实践中出现,政府管理的出租车实行政府指导价是顺应市场发展变化的积极举措。方案二更为合理。有的城市加收拥堵费,不好执行,此方案实际上是收了拥堵费,为缓解高峰时段、拥堵路段通行压力具有积极作用。他提出,实行政府指导价下的浮动价后,出租车如何及时准确执行是管理上的大问题,目前科技水平还做不到后台统一控制计价器,因此必须加强管理,加大监督,明确处罚措施,防止调高时积极执行、调低时装聋作哑。国新能源集团职员肖华龙表示,方案二不仅可以增加出租车司机收入,提高其工作积极性,提升服务质量,而且有利于消费者在出行时对线路的选择和规划多一些慎重和理智,有利于提高整体运力。南环社区主任耿春梅说,应该对高低峰具体时段予以价格调节,高峰期运费调高点,低峰时再调低点,可方便市民出行,有效缓解节假日打车难的问题。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可在听证会后一周时间内,将相关建议和意见发到市发改委服务价格管理处的邮箱: [email protected],或拨打电话(0351) 3020519反映。市发改委在汇总所有意见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后上报市政府批准执行。(霍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