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李栋梁同志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暨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的通知

12.06.2014  18:36

晋建办字[2014]2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管委)、规划局、房地局、园林局、环卫局、执法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点办,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栋梁同志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暨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2月12日

 

改革创新  争先进位
奋力谱写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新篇章
——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暨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2014年1月21日)
李栋梁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3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今年的任务。
一、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年度目标任务,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是城镇化加快推进,充分发挥了拉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引擎作用。 按照“一核一圈三群”总体布局,以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园区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进太原都市圈、城镇组群、区域中心城市、大县城和重点镇建设,城镇化取得新的进展。预计全省城镇化率比2012年提高1.5个百分点,达到52.76%,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
   二是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全面加强,城镇综合承载和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提升。 按照城镇化推进要求,编制了城镇群、城镇组群、城镇总体规划、城镇控制性详规等各类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发挥了对城镇化的引领作用。围绕建设“气化山西”、“净化山西”,加强城镇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城镇燃气普及率达到84.78%,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1.5%,污水处理率达到84%,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65%,同比分别提高0.21、2.4、0.1、7.45个百分点;削减COD24.1万吨、氨氮2.21万吨,圆满完成了减排任务。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加大了城市园林绿化力度,新增绿地面积1612公顷,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1%、绿地率达到31.67%,同比分别提高0.63、0.13个百分点,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7平方米,同比提高0.18平方米。大同、朔州、黎城、长子、灵石、古县6个市县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汾阳、和顺、长治县被命名为省级园林城市(县城)。
   三是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超额完成年度任务,进一步改善了城镇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 2013年,国家下达我省任务为新开工18万套,建成17万套。为了加快改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拉动投资增长,我省将任务调整为新开工23万套,建成21万套,计划投资392亿元。全省实际新开工24.2万套,建成22.1万套,分别超出国家下达任务34.5和30个百分点;完成投资542.85亿元,超出年度计划38.5个百分点。同时,率先在全国开展了全省域的住房调查,进一步摸清了住房底数,得到了住建部的充分肯定。积极推进住房保障立法工作,《山西省住房保障条例》已进入省人大审议程序。
   四是重点工程建设强力推进,大幅拉动了投资增长。 按照省政府“六位一体、统筹推进”的总体部署,大力开展“项目推进年”活动,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查考核,项目储备、签约、落地、开工、建设、投产均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为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实现固定资产投资突破万亿元大关,作出了重要贡献。
   五是建筑业和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推动全省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强建筑业、房地产业发展形势分析,对行业运行进行跟踪监测和指导,切实强化市场监管,积极创造良好环境,促进了“两业”较快发展。全年完成建筑业产值2980亿元,同比增长11.7%;实现增加值750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6%,继续发挥了支柱产业作用。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1300亿元,同比增长28%,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11.6%。
   六是建筑节能稳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取得积极进展。 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着力抓好新建建筑节能监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推广应用等工作,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71万平方米,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七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同步增长,发挥了支持住房建设和住房消费的重要作用。 全省新增缴存职工26.66万人;新增缴存额210亿元、同比增长5.23%,提取77.07亿元、同比增长18.28%;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6.73亿元、同比增长41.75%;实现增值收益15.55亿元、同比增长40.7%。
   八是积极推进乡村清洁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进一步改善了农村面貌和困难家庭住房条件。 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和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是省政府确定今后五年为农民群众办的五件实事中的两件。在全系统的共同努力下,全省2.82万个行政村全部启动了乡村清洁工程,共落实资金11.57亿元,配备清扫保洁和监管人员7.8万名、垃圾收运车辆3.59万台,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备的清运保洁体系,农村环境面貌发生明显变化。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10万户任务圆满完成;1万户农村住房抗震改建试点全部开工,其中9035户已经竣工。按照省政府安排,完成了1.86万户受灾群众住房改造任务。
   九是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为各项工作推进提供了坚强保证。 根据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厅机关和厅直各单位深入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了干部作风转变和工作落实。全系统围绕行业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了全省住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在着力抓好上述工作的同时,协调推进综改试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标准定额、招标投标、风景名胜等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新的成绩。厅直各单位和厅属各社团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圆满完成了承担的各项任务,为行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省直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更是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奋斗、辛勤工作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厅党组,向大家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城镇化破题不够、路径不宽,一些制约城镇化快速发展的瓶颈问题还没有真正得到破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多项指标不达全国平均水平;城市管理水平还不够高,管理手段还比较落后;房地产业和建筑业规模还不够大,市场监管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运营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4年工作安排
  2014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转型综改试验为统揽,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城镇化为总抓手,着力推进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实现新突破、住房保障工作迈上新台阶、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实现新发展、重点工程建设实现新跨越、其他各项工作实现新进位,为转型跨越和再造一个新山西作出新的贡献。
围绕上述总体思路,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以人为核心,加快推进特色新型城镇化
  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引擎,是拉动内需的最大潜力,也是整个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总揽。加快推进城镇化,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的原则,紧紧围绕“一核一圈三群”总体布局,着力提升城镇的综合承载能力,切实提高城镇化的质量水平,力争全省城镇化率提高1.5个百分点。为此,今年要突出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太原都市圈建设。 积极支持太原率先发展,大力推进城市道路、地铁2号线、汾东商务区、晋阳新城等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对全省城镇化的辐射带动作用。以山西科技创新城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太原晋中同城化,在道路互通、公交对开、通信一体、金融同城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二是加快城镇组群构建。 建立完善组群发展协调机制,实施一批跨市县域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快大同都市区、朔州东部新区、上党城镇群、晋城“一城两翼”、临汾百里汾河新型经济带、运城生态智慧城市等城镇组群发展。离柳中、忻定原、阳盂平、孝汾平介灵等城镇组群要加快与太原融合发展。
   三是加快大县城建设。 把大县城建设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突破口,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的县开展试点,按照小城市的标准,大力加强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园区建设,积极创新规划、户籍、土地、投融资、管理等机制,着力提高县城吸纳人口和产业的综合承载能力,力争使大县城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二)以提高综合承载能力为目的,大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抓好新区建设和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创新城市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城市建设运营管理水平。全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完成投资430亿元。
   一是加快城市路网建设。 规划建设一批高标准的城市道路,加快旧城区微循环改造、路网连接和自行车、人行步道设施建设,全省新建城市道路600公里、改造300公里,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2.4平方米∕人,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保障出行畅通。
   二是加快城市供水供气供热设施建设。 重点是加快新管网建设和老旧管网改造。在供水方面,全省新建城市供水管网600公里,改造老旧管网300公里,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力争控制在12%以内。同时,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提高城市供水水质,为群众提供安全水、放心水。在燃气方面,围绕建设“气化山西”,大力推进煤层气、天然气等优质气源利用,严格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全省新建城市燃气管网1000公里,改造老旧管网600公里,增加供气人口60万,新增12个使用管道燃气的县,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85.7%。忻州、吕梁、晋中、临汾等4个城市市区全面完成煤层气、天然气置换人工煤气工程,全省22个设市城市基本实现城市煤层气、天然气全覆盖。晋城市要加快“气化山西”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探索城乡一体化供气模式。在供热方面,大力推行热电联产和燃气供热等清洁供热方式,全面替代燃煤供热小锅炉,大幅提高城市集中供热覆盖面,全省新建城市供热管网800公里、改造老旧管网400公里,新增集中供热面积400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4.5%,促进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继续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工作,对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和通过供热计量验收的新建筑,要全部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三是加快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按照“厂网并举、泥水并重、再生利用”的原则,加快污水处理厂新建、改造和配套管网、污泥处置、污水回用等设施建设。新建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600公里,完成朔州市、长治市和繁峙、榆社、盂县、侯马、新绛等10座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4.5%。省政府“十二五”建设实施方案中确定的项目,尚未开工的要全部开工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建设目标。围绕规范化、标准化运行,强化污水处理运营监督管理,确保达标排放。积极拓宽污水回用市场,不断提高污水回用率。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建立完善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系统。年内新开工阳泉、天镇、石楼、闻喜等6座垃圾处理场,建成左云、神池、汾阳、武乡、浮山、稷山等12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4.5% 。同时,加强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有效提高运营管理水平。积极推广分拣利用、焚烧发电、垃圾堆肥等处理方式,推进垃圾综合利用;做好垃圾处理厂的沼气回收利用工作,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
   四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推进城市管理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加快信息、数字等新技术在城市管理中的应用,太原、晋城、忻州、大同等市要进一步完善数字城管建设,扩大覆盖范围,提高服务水平;太原、阳泉、晋城、长治、大同城区等市县要积极创建智慧城市。推进城市管理执法由“重处罚”向“重服务”转变,抓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从解决城市道路扬尘污染和消除卫生死角入手,扩大城市机扫、水洗道路面积,全省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率提高2个百分点,达到43%。推进城市容貌示范街道、保洁示范街道,星级公厕等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效应,有效改善城市容貌。推进城市绿色照明发展,进一步提高城市照明的质量和节能水平。
(三)以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全面提高村镇建设水平
  统筹推进小城镇建设、乡村清洁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和古村落保护修复,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一是加大小城镇建设力度。 依托产业、区位、自然景观、文化资源等优势,继续在100个重点镇开展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园绿地、中心街市、居住社区“五项建设”和景观风貌、环境卫生“两项整治”,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小城镇,提升小城镇吸纳人口、集聚产业的综合承载能力,推动农民就地城镇化。同时要开展山庄窝铺、小自然村摸底和采煤塌陷区、地质灾害治理区农房鉴定工作,搞好规划编制,稳步推进村庄整治。
   二是深入推进乡村清洁工程。 继续抓好资金、人员及设施设备落实,重点开展村庄清扫保洁、积存垃圾治理和村容村貌整饰,创建一批示范村庄。同时,要因地制宜,合理选择适合农村实际的经济、适用、安全的处理方式和技术,推进废物回收利用,充分发挥垃圾再生资源的效益。
   三是加快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今年的任务是完成改造15万户。要及早将任务分解到县、乡、村和具体农户,落实配套资金,严格对象认定,把好建设质量关,加快改造进度。同时,继续在大同、朔州、忻州开展农房抗震改建试点。
  乡村清洁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是省政府为农民群众办的五件实事中的两件,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四是加强古村落保护修复。 对全省传统村落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完善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申报、认定程序,制定保护修复计划,建立挂牌保护制度,落实保护资金,结合旅游产业发展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造一批具有浓郁传统文化和地方特色的美丽乡村。要总结推广阳城、灵石经验,加快推进美丽乡村连片区试点建设。
(四)以城镇化为导向,全面提升城乡规划工作
  围绕城镇化推进,进一步提高规划的覆盖面、规划的编制水平和规划的执行力,切实增强规划的指导与调控作用。
   一是加大规划编制力度。 围绕“一核一圈三群”规划,完成46个城镇体系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完成45个城镇燃气、76个城镇排水防涝专项规划和山西科技创新城相关规划编制,设区城市控规编制要达到70%,县级市要达到30%,县城要达到20%。
   二是提高规划编制水平。 按照遵循规律、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各类规划。省、市、县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和规划成果的审查把关,设市城市城镇体系规划和总体规划要由甲级资质单位编制,县城总体规划要由乙级以上资质单位编制;规划编制成果要符合法规标准,符合上位规划,符合当地实际,并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相协调。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予以评审和批准。
   三是维护规划的法律严肃性。 严格执行城乡规划修改制度,经批准的规划未经原审批机关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实行城市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制度,设区市要在每年年初将经市政府审定的当年城市规划实施计划报省厅备案,各县要报所属市备案。要尽快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检查制度,加大对市本级及所辖县(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处擅自改变规划的行为和违法建设,对一些典型案件要进行公开通报,保障规划的有效实施,切实改变一些地方存在的政府一换届、规划就换届和违法建设屡禁不止的状况,保持规划的连续性,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五)以增绿提质、完善功能为重点,着力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
  围绕建设绿化山西、美丽山西、宜居山西,进一步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力度,全省新增城市绿化面积2000万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8%、32.2%和11平方米/人。
   一是加大建设力度。 结合产业用地调整、棚户区改造、老城区整治,采取拆墙透绿、拆违还绿、改建扩绿等措施,加强老城区园林绿化。按照生态化、林荫化、景观化的要求,高标准搞好公园绿地、居住区绿地、道路绿化和城市绿道建设,设市城市都要启动城市绿道系统规划编制工作。
   二是实施专业管护。 努力改变“重建轻管、只建不管”的现象,进一步巩固、提高、扩大建设成果。要切实加大养护投入,加快推进城市绿化养护市场化、专业化。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和标准定额,把城市绿化养护资金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保证养护经费足额到位。
   三是大力推进园林城市创建。 今后,省厅将对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实行动态管理,年初下达创建任务,随时进行检查考核,加强对创建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管,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评审,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今年,临汾、运城、吕梁、永济、娄烦等15个市、县,要力争创建成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古交、高平、左权、昔阳、沁源、阳曲等市、县,要积极申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太原、晋城、孝义要继续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
   四是加强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 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加快景区基础设施建设,今年要新增1—2处省级风景名胜区。要进一步强化景区管理,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景区整体形象。
(六)以加快构建住房保障体系为抓手,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积极探索适合山西省情的住房保障模式。
   一是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 今年我省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任务是新开工23万套,基本建成18万套,年度计划投资450亿元。要切实抓好各项指标任务的落实,加快手续办理和建设进度,抓好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同时,要加快保障房分配进度,加强准入、分配、运营、退出等审核环节监管,确保保障对象尽快入住,尽早享受惠民成果。
   二是加快棚户区改造。 今年全省计划改造各类棚户区17.8万户,任务重、难度大。国家和省里将进一步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补助资金投入,各地一定要以此为契机,及早筹备项目,多渠道筹集资金,稳步推进改造工作。
   三是稳步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 去年底,住建部、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文,要求从2014年起,廉租住房并入公共租赁住房运行。各市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并轨后计划执行、租金定价、建设分配、运营管理的具体办法,确保并轨运行工作稳步推进。
   四是积极推行自住型商品住房建设。 自住型商品住房,是为解决城市中等收入家庭、新参加工作的大学生等特定群体住房困难的一种住房保障方式。各市要积极学习借鉴北京市的做法,结合实际,按需而建,有序推行。房价较高、自住需求旺盛的市县要加大推行力度。通过建设不同类型的保障性住房,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满足群众基本需求的住房保障体系。
(七)以强化监管和提升服务为手段,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加强市场监管,支持企业做强,推动产业做大,健全和完善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商品住房供应体系,不断提升房地产业拉动经济和改善民生的作用。
   一是加大房地产开发投资。 各市要进一步摸清在建项目和准备新开工项目底数,制订项目台账和推进时间表,建立健全协调、分析、调度等工作机制,帮助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扩大投资规模,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力争达到1600亿元以上。
   二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推进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项目、房源、市场主体和资金等全覆盖的信息系统。开展房地产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和信用等级评价,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市场行为全面检查,严厉打击房屋征收、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和物业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三是积极培育房地产企业发展。 支持房地产企业通过强强联合、优化重组或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整合资金和资源,打造品牌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各市要重点培育一批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力争全年培育二级房地产企业30家,一级房地产企业3家。
   四是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积极创建国家和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帮助和指导企业按示范标准搞好创优工作,力争全年创建国家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5个、省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20个,进一步提升全省物业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五是健全和完善商品住房供应体系。 加强住房市场分析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根据当地市场需求,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重点发展满足居民自住需求的普通商品住房,逐步构建以市场为主体,满足居民多层次需求的商品住房供应体系。各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稳定住房价格,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八)以创优发展环境为保障,推动建筑业做大做强
   一是做大建筑业规模。 要将建筑业作为支柱产业予以扶持,强化政策指导,做好统计分析,科学谋划产业布局,加快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强化服务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为建筑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推进行业可持续发展,力争完成建筑业产值3400亿元,实现增加值820亿元。
   二是加大建筑业企业培育力度。 确定一批潜力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强化服务,靠前指导,创造条件,积极帮助企业搞好申报工作,全省年内力争培育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2家、一级企业10家,专业承包一级和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100家,通过提升企业资质等级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是加强建筑市场监管。 重点加强对招投标市场的监管,优化完善评标办法,加快推进电子评标工作,严格招投标及标后合同履约监管。进一步加强资质管理,规范申报程序,强化动态考核,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要撤销或降低资质等级。依法严厉打击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出借借用资质、超资质承揽、违法转包等违法行为,坚决淘汰一批不合格企业。加强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
   四是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建立基础数据库,开展诚信评价工作,将诚信评价结果应用于企业资质管理、招标投标、评优评奖等各个方面,建立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营造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氛围。
   五是积极推进建筑节能。 着力提升新建建筑节能水平,重点抓好新建居住建筑贯彻执行65%的节能标准,支持太原市新建公共建筑开展65%的节能标准试点。进一步深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对已开工改造项目进行全面验收。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推广应用,全省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1300万平方米。大力推进绿色建筑,新立项的政府投资类公益性工程、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太原市新建保障性住房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他市新建保障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不低于20%,全省新增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180万平方米。
   六是切实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要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程特别是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抓好新建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度,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各道关口。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毫不松懈地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管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发生。集中开展城市供气、供热、供水安全专项检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力度,保障城市安全稳定运行。
(九)以“六位一体、统筹推进”为总领,继续加大重点工程的建设力度
  按照省委、省政府“项目成效年”的安排,今年的主要任务是,储备项目投资总额动态保持12万亿元,签约项目投资总额达到1.5万亿元,落地项目投资总额达到1.2万亿元,开工项目投资总额达到1万亿元,建设投资总额达到1.056万亿元,投产项目投资总额达到1万亿元。
  实现上述目标,要继续按照“六位一体、统筹推进”的总体部署,坚持和完善领导联系重点工程和月调度、月考核、月排名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好做法,认真抓好储备、签约、落地、开工、建设、投产各个环节的工作,重点抓好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新兴产业类和投资3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加强协调服务,细化目标考核,帮助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确保重点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这项工作,省委、省政府还要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这里我就不多讲了。
(十)以发挥效益为根本,全面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
   一是大力推进公积金归集扩面。 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的意见》,将住房公积金扩面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摸清应建未建单位底数,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先易后难、先大后小、低标准进入、逐步到位的原则,强力推进归集扩面工作,确保全省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53.6万人,覆盖率达到71.9%,让住房公积金这一保障制度惠及到更多的城镇职工。
   二是扎实做好公积金提取使用工作。 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不断增加贷款种类,满足缴存职工不同的消费需求,让每一位有需要且符合条件的职工都能贷到款,有效提高城镇职工的住房消费能力。要提供多种担保方式,不得限定贷款人必须采用担保公司担保。要进一步优化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发放的业务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手续,积极为贷款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要引入竞争机制,降低贷款业务各中间环节的相关费用,减轻贷款职工负担。要继续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更好地发挥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
   三是切实加强公积金管理。 认真落实住建部等7部委《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指引》要求,加强公积金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健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积极推行“资金统一管理、财务统一结算、分支机构零余额账户”的财务管理模式,实现资金集中管理和及时转存。加强内部稽核,开展风险隐患排查,严肃查处违规缴存和骗提、骗贷行为,坚决杜绝违规发放贷款和挪用资金行为。
   同时,要统筹推进建设稽查、城建档案、设计审核、工程担保等各项工作。
  关于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耀平同志将代表厅党组作全面安排部署,我就不再讲了,希望大家要抓好贯彻落实。
做好2014年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一定要围绕上述目标任务,进一步创新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要坚持改革创新。 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运用好我省转型综改试验政策,积极探索、大胆尝试、不断创新,鼓励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城镇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小城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和建设运营管理模式,逐步形成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管理专业的市场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是要加强政风行风和干部队伍建设。 住建部门是一个重要的民生部门,所做的工作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今年各市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以此为契机,大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和下放一批许可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严肃纠正“四风”,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坚决戒除“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三是要强化目标责任考核。 今年的工作,我们一方面将通过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下达各市政府,一方面省厅还将向本系统每个单位颁发目标责任书,对每一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确保事事有落实,人人有责任。省厅将采取月调度、季排名、定期督查等措施,加强对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各市也要把任务一一分解下去,将考核层层传递下去,形成上下互动、齐心协力的工作合力。
  同志们,做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改革创新,奋力争先进位,不断开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为转型跨越和再造一个新山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春节马上就要到了,我代表厅党组向大家拜个早年,并通过你们向全省住建系统的全体干部职工,致以诚挚的问候和美好的祝愿!
  谢谢大家!

来源:厅办公室

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本次常委会会议是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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