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负责人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进行解读(一)

14.04.2016  16:59

商务部 市场建设司 负责人就《国务院 办公厅 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进行解读(一)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13号,以下简称《意见》)。为了让公众更好地了解相关内容,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负责人就《意见》进行了解读。 

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汽车业是国民经济中重要的战略性、支柱性产业,是稳增长、扩消费的关键领域。2015我国新车销量2459.8万辆,汽车保有量已经超过1.7亿辆。从国际经验看,我国二手车市场潜力巨大。发达国家二手车与新车流通量比例一般在1.5:1以上,若按此比例计算,我国 二手车交易 量会超过3600万辆,按单车5.5万元估算,交易额近2万亿元,但2015年我国二手车交易量不足1000万辆。二手车交易不便利、信息不透明、法律法规不健全等问题不仅制约了二手车消费,也对新车消费造成了很大影响。 

国务院高度重视二手车流通工作,要求调整相关政策,完善配套措施,搞活二手车流通。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活跃二手车市场。在上述背景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意见》。这是今后一段时期二手车流通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必将对我国二手车流通乃至整个汽车流通产生深远影响。 

从汽车全流通过程看,要促进汽车消费,二手车交易是关键节点。便利二手车交易,既可以盘活二手车存量,拉动新车增量,淘汰老旧车废量,同时还可以带动汽配、维修、保险等相关服务业发展,对稳增长、促消费都将产生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