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城乡低保标准全省最高 六城区为每人每月560元

04.12.2017  08:25

  12月1日,省民政厅、太原市民政局在太原西海子公园举行“阳光救助情暖万家”社会救助宣传周启动仪式。据了解,目前太原市城乡低保标准全省最高。

  据介绍,太原市社会救助工作从“低标准、保重点”发展到“同增长、全覆盖”,如今步入到“高标准、精细化”管理时期。今年以来,全市城市低保对象15380户、25995人,覆盖率1.04%,月人均补差511元,支出15150万元;农村低保对象25862户、40152人,覆盖率3.9%,人均补差364元,支出16671万元;城乡医疗累计救助54954人次,支出3352.2万元;临时救助累计救助8474人次,支出1030万元,人均救助水平1215.5元;全市有农村敬老院21所,床位数4391张,床位供给率101%,床位使用率74%。农村五保供养对象3993人,集中供养率达75%。2017年,全市五保人均供养金:集中供养8198元/年/人,分散供养7491元/年/人,人均集中、分散供养标准以及集中供养率均高于全省以及全国平均水平。

  2017年,太原市六城区城乡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60元;清徐和古交城市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55元,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30元;阳曲和娄烦城市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530元,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70元。太原市城乡低保标准位居全省首位,城乡低保人均月补差位居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