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组织学习《山西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

16.07.2017  21:23

        7月12日,市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建军组织学习了《山西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党组、纪检组和支委全体干部参加了学习会。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第一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凝结着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的制度遵循。《实施办法》是结合山西实际、贯彻落实中央《问责条例》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真正把问责的利器用起来的有效抓手。《实施办法》共九章47条,主要从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启动、问责调查、问责决定、问责执行、监督保障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而详尽的规定。

        胡建军指出,要紧扣《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要密切联系《实施办法》,对问责的情形进行细化、具体化,对照自己的言行,积极自查反思,做到防微杜渐。他强调重点在“责任”、“担当”、“规矩”三个方面,只要把“负好责”、“敢担当”、“守规矩”这三道关把好了、压实了,“问责”也就不会发生了。(责任编辑:杜少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