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严禁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和收费

27.03.2015  19:20

 

          山西省教育厅日前印发了《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规定严禁以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坚决制止民办学校恶性抢夺生源。

  通知要求,义务教育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小学入学对象按划定的片区确定。初中入学对象按划定的对口小学或片区,以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形式分别确定。

  山西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坚决制止学校单独、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严禁将“奥数”及其他变相培训与入学挂钩,严禁将各种学科竞赛、特长评级与入学挂钩。严禁小学以是否上过学前班作为学生入学的依据。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任何方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择校费、借读费等各种费用,严禁公办学校以民办名义招生和收费。2015年起,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所有外语特色学校不再提前组织小学升入初中外语测试。

  对于民办学校的招生行为,山西要求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需要依法依规实行自主报名、免试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规模时,采取随机派位、面谈、综合素质考查等办法录取。民办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并将采取严格措施制止民办学校招生过程中的无序竞争、恶性抢夺生源、重复选拔和乱收费等不正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