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2014年共42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7人被辞退

19.01.2015  18:05

     全面出击 重拳整治

    2014年,临汾市纪委始终保持狠刹“四风”的高压态势,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检查各类单位9069家次,发现存在问题单位897家,涉及人员922人,给予427人党纪政纪处分,辞退7人,对488人作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其中,市纪委检查组直接检查问题253个,给予党政纪处分115人,有力推动了全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深入开展,推动了全市机关和党员干部作风的良好转变,为营造弊革风清的政治环境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发现问题、查处案件是重点

  临汾市纪委始终坚持“查不出问题是失职,处理不到位就是渎职”的要求,把查处案件作为狠刹“四风”工作的重点。一是在业务培训上下功夫。在专项整治工作启动阶段组织全体人员学和集中培训学;在每周例会上组织检查组长和骨干人员强化提高学;利用案情汇报机会,开展互相讨论学。通过多类型、分层次的专题培训学习,使检查人员熟知业务,熟知程序,熟知办法,问题抓得住、抓得准、抓得实。二是在具体检查上周密安排。给每个检查组划定固定检查区域,并定期轮换。给每个检查组配备了摄像机和暗拍机,设计了现场登记表,对检查到的问题现场登记。同时,要求检查人员在检查前必须有周密检查计划和方案,保证每次行动都不落空,保证发现的问题都证据确凿。三是在违规违纪人员处理上统一标准。采取快查快处、集体研究、统一标准的方式,在每周一上午对上周查到的问题集体汇报、集体研究,集体确定处理方式和处理标准,确保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理始终保持统一标准。

   二、科学设计、工作机制是保障

  市纪委探索建立了“一账五制度”工作运行机制。“一账”:即由综合组建立一本台账,对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情况全程记录。“五制度”即:专报制度,市纪委各检查组、各县市区专项办每周要对工作情况进行专报;例会制度,市纪委每周一召开例会,对上周工作情况进行汇总,研究处理案件及安排下一步工作;线索快速报告制度,各检查组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半小时内以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向专项办领导及综合组报告,防止跑风漏气,避免人情干扰;案件处理制度,对案件集体集中研究,统一处理标准和尺度;工作考评和通报制度,每半个月对市纪委各检查组和县市区检查到的问题情况分别汇总通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是抓手

  把宣传工作列入工作考评范围,市县两级都分别成立宣传组,抽调专门人员负责宣传报道工作,在市县两级电视台、报社开辟“刹‘四风’转作风”专栏,通过政府网站、农廉网、手机短信等方式广泛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专项行动中,市县两级在中央、省、市级新闻媒体共见稿352篇,省市电视台报道4次,营造了强大的舆论氛围,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追究责任、集中整改是关键

  为了使狠刹“四风”取得明显效果,市纪委对一些问题突出的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三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单位的集体责任、有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责任。一是动真格、敢追究。对发生问题单位,首先考虑追究领导责任,违纪人员在3人以下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写出检查,违纪人员超过3人的要给予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纪律处分。2014年,共183名领导干部被追究领导责任或监督责任,其中给予31人党纪政纪处分。二是求实效、善追究。对所有发生问题的单位,要求彻底整改:责成单位召开全体人员大会进行公开通报,发生问题人员在大会上做出检查;责成单位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讨论,写出承诺并进行公示;要求单位对整改过程进行全部记录,刻成光盘交回市纪委,切实让整改起到实效。三是谋长远、深追究。市纪委将狠刹“四风”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通过考核指挥棒来引导各级党委、纪委真正把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实,让作风建设持续不断落实在行动上。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狠刹“四风”专项整治行动永远没有休止符。目前,临汾市纪委在继续加强检查和处理的同时,正在制定完善《关于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办法》等规章制度,努力建立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临汾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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