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60条措施”昨起实施

03.04.2015  18:37

      4月1日起,我省出台的《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稳定运行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60条措施”)正式实施。在涉企收费方面,此番“松绑”力度空前。其中,取消、规范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停征、免征、减征、缓征各类涉企收费,是本次“60条措施”的重点与核心。据省经信委统计,预计为全省企业减轻负担451亿元。
      在政府性基金方面,按国家要求,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因此第2条规定——“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将减轻企业负担8亿元。
      在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共14条措施,包括取消7项(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货运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实行阶段性优惠等,减轻负担19.82亿元。
      在占有、使用国家资源应缴纳的价款或收益方面,第17条规定——“缓缴2015年度资源价款”,第18条规定——“省属国有企业免缴2014年度国有资本金收益”,减轻负担164亿元。
      在企业自提自用的专项资金方面,第22条规定——“暂停提取2015年度煤炭开采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减轻负担142.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