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大事记

29.12.2014  10:53

1月办好五件实事

        5年投入400亿元,全面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特困群众易地搬迁、行政村街道亮化、村级幼儿园改扩建和乡村清洁工程。

3月十大强农惠农政策

        杂粮良种补贴、耕地综合生产能力补助、牛羊产业发展及牧草基地建设补助、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建设补助、农田水利灌溉工程和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建设补助、移民搬迁产业扶持奖补、开展森林保险保费补助试点、果经济林管理、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和林木良种补助、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

4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以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重点的完善提质工程;以采煤沉陷治理、易地搬迁、危房改造为重点的农民安居工程;以垃圾污水治理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工程;以美丽乡村建设为重点的宜居示范工程。

5月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现代化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现代化实施意见印发
        《意见》分为稳定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建设生态友好型农业,拓宽农村融资渠道,加快美好乡村建设,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创新,改善乡村治理机制等十部分。
        ●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实施意见出台
        扎实推进产业扶贫开发、易地扶贫搬迁和劳动力就业培训“三位一体”。

6月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新一轮建设启动

        坚持“以牧为主”的发展理念,用6年时间,布局八大产业优势区,推进以“饲草料、畜禽良种、龙头企业培育、生态建设”等为重点的七大工程,在2020年实现肉蛋奶总产量“翻两番”。

9月下放深化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审批权限

        将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有关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市、县,并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深化采煤沉陷区治理工作。

10月《山西省土地整治条例》实施

        《山西省土地整治条例》由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省第一部规范土地整治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它创造了我省地方立法的三个第一:第一部规范土地整治工作的地方性法规,第一部开展表决前进行评估的地方性法规,第一部服务和保障综改试验区建设的地方性法规。

11月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和不动产登记办理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印发
        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签发
        不动产登记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等。2014年6月,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 《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职责已划归省国土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