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份贸易运行情况
1-2月份,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25.3亿元,同比增长5.5%。
1-2月份,全省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33.5亿元,下降2.5%。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2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城镇消费品零售额 133.2亿元,同比下降2.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0.3亿元,增长35.1%。
按消费形态分,1- 2月份,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129.4亿元,同比下降1.6%;餐饮收入额4.1亿元,下降23.9 %。
2015 年1-2月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主要数据
指 标 | 绝对数(亿元) | 比上年增长(%) |
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 | 129.4 | -1.6 |
其中:汽车类 | 50.0 | -5.6 |
石油及制品类 | 14.0 | -1.6 |
金银珠宝类 | 3.5 | -26.9 |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 | 4.9 | -0.5 |
通讯器材类 | 0.5 | -34.5 |
粮油、食品类 | 14.7 | 9.1 |
饮料类 | 1.7 | -6.6 |
烟酒类 | 4.7 | -17.0 |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 17.3 | 6.8 |
化妆品类 | 1.9 | -11.0 |
体育、娱乐用品类 | 0.5 | -1.2 |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