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

24.10.2014  17:44

  黔东南日报讯(记者刘军)10月20日至23日,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罗亮权,副主任石干昌、莫章海、潘玉凤、唐斌、龙世勇、陈英华,秘书长吴锡锋出席会议。州委副书记、州长廖飞,州委常委、副州长林朝盛,副州长刘晓春、陈应勇、潘亮分别应邀列席会议。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四新、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龙江平及州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清水江文书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关于黔东南州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报告,关于黔东南州工业园区标准厂房规划建设及企业入驻情况的报告,关于黔东南州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民贸民品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黔东南州20个重点旅游景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黔东南州森林采伐限额、采伐迹地更新和林地管理情况报告以及州人民政府、州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办理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等,并对上述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会议还听取并表决了州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职事项。

  会议指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的起草,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将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我州自然生态环境,遏制不断恶化的生态环境态势,为全州人民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环境,建设长江、珠江上游生态屏障和构建和谐黔东南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清水江文书是清水江流域苗侗人民劳动、经济交往和社会生活实践的真实记录,记载了清水江流域少数民族自明清以来数百年的林业经济史,是从事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等学科的重要文献资料。《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清水江文书保护条例(草案)》的起草,将为加强对清水江文书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有效利用起到重要的作用。

  会议强调,要立足州情,认真研判发展态势,抓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战略规划,重视工业园区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加快特色农业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加快培育新兴产业,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大力发展第三产业,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科学调整标准厂房规划布局,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切实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切实提高企业入住率和标准厂房使用率。要进一步加大对民贸民品企业的培养和认定,全面落实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的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拓宽发展民族经济的思路,多渠道筹集民族发展资金。要科学整合旅游资源着力建设精品景区,全力打造特色旅游品牌,加快景区景点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丰富旅游景区市场宣传促销手段,进一步理顺景区管理体制,不断提升景区形象。要坚守“发展经济、保护生态”两条底线,从保障全州生态产业发展、发挥生态生产力的战略高度,加大林种结构调整力度,增强依法保护林地,建立采伐更新激励机制,调动造林积极性。要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作为尊重和支持人民当家做主、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方式,进一步加大办理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办理质量,促使代表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