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黄河网》:对太原市交警二支队超速处罚的一点质疑

11.10.2014  11:05

编者按 :私家车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有时候也会带来莫名其妙的麻烦。有时候会在莫名其妙的地方经常超速,有时候车辆没去过某个地方,却在那个地方违章了。到底是什么原因?如果交警部门信息公开了,或许这些问题就引刃而解了。

手机黄河网》网友:micmanaman

留言内容: 我是一名外企职工,男,35岁,现被公司派往大同市工作已半年多。因家在太原,我开私家车每周五下午从大同回太原。车牌号:晋AZ8155,车型为雪铁龙凯旋轿车。2014年3月21日(周五)下午,被太原市交警二支队在二广高速532公里600米处超速(山阴县境内),罚款200元,扣分3分,我已接受办理,并汲取教训,严禁超速,每次出发都启动巡航定速,定在115公里以下。但后来又连续3次接到短信警告,说我在3月28日、6月13日、6月20日依然在同一地点超速,我已经非常纳闷,不知何故!最近从网上得知,说我8月15日14点又在二广高速532公里600米处超速,并罚款200元,扣3分!

我本人敢保证在巡航定速的情况下,我的车不会超速!何况我已经牢牢记住二广高速532公里600米处有测速点,我会格外小心,怎敢超速?

然而就在我通过公安信息网向省交警队申诉时,又接到信息说我于9月5日12点14分在此处又超速10%以上,又遭罚200元、扣3分处罚!我敢以个人人格名义保证我当时特意在此处减速到110公里以下,同车的同事也可证明,怎么又会超速10%以上??

在我遭此一而再、再而三、甚至三而四不明不白的处罚情况下,特向尊敬的领导反映这一情况,还望您在百忙中能责成有关部门对“二广高速532公里600米处”测速点及太原市交警二支队的工作状况进行过问,以防止产生更多的错误处罚而招致更多群众的愤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