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温津贴每人每月240元 应领未领可申请仲裁

06.07.2017  17:38

  连日来,不少在户外或高温岗位工作的读者询问,山西省规定的高温津贴标准是多少?领不到应如何维权?省人社部门表示,我省现在的高温津贴为每人每月240元,绿豆汤等解暑品不能冲抵,应领未领的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正值酷暑,户外或高温岗位的高温津贴是何标准?如何发放?7月4日从省人社部门了解到,我省现在高温津贴为每人每月240元,绿豆汤等解暑品不能冲抵,应领未领的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我省规定,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40元。同时规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不得因高温津贴增加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据了解,有些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津贴时出现用绿豆汤等解暑品冲抵高温津贴,或把高温津贴计算在最低工资标准内等违规情况。按照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劳动者的最低报酬,不包含加班工资、高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环境、条件下的津贴。高温津贴必须从用人单位的成本中列支,职工所领取的最低工资中不包含高温津贴。符合条件但没有拿到高温津贴的职工,可向人社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