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开始申报认定

03.07.2014  12:10

        太原新闻网讯  为鼓励有关部门、企业、院校、社会力量创建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我市将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申报认定工作。

        凡入驻高校毕业生创业户数占园区总户数70%以上,或大学生入驻创业达20户以上,且稳定经营一年以上的创业园区均可申请。园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划布局合理,有健全的内部管理、财务等规章制度,经营运行良好,有合理规范的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有扶持入园创办实体发展的优惠政策,有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

        符合条件的创业园区可以向市创城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各开发区人社部门以及市创业就业服务指导中心申报推荐,并于2014年7月17日之前将相关资料送到。

        被认定为太原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将发放“太原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园区”牌匾,并报省就业局备案,从省级创业扶持资金中,按每户高校毕业生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