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创业可享有贴息贷款 个体经营最高30万元

03.06.2020  07:06

  6月2日从省人社厅获悉,高校毕业生在就业及创业方面,可以享受到很多优惠政策。创建小微企业的,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从事个体经营,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

  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参加3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给予见习单位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见习补贴;或者参加最高2000元/人补贴的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培训。离校两年以上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参加“特惠”制培训,补贴标准一般为3000元/人。培训后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根据创业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最高不超过3000元。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可给予社保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费的三分之二。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