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地税局“三化”推进“阳光稽查”

22.10.2016  02:34

    高平市地税局推行“阳光化、规范化、人性化”措施推进“阳光稽查”,切实把稽查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稽查环节阳光化。将稽查工作流程,责任范围和权限任务,汇编成册向纳税人发放;根据案件情况,实行一级审理、集体审理、重案审理等,同时联系税政、法规、征管等业务部门政策指导;对案件查处结果及时告知纳税人,同时将查处结果向举报人通报,并征求举报人意见。

  二是稽查过程规范化。由稽查人员为企业提供查前辅导,限定被检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自查;实施稽查执法过程监控,保证取证完整;严格控制检查次数和时间,在安排检查计划时实行进户通报制度,严禁随意进户检查;稽查人员每次进户检查,须将姓名、执法证、工作职责、检查时间向纳税人展示和告知,接受监督。

  三是稽查服务人性化。从前查政策宣传、咨询服务,到查中不明政策业务沟通、回复,到查后有针对性地业务辅导,实现全程疑难辅导。实行查后三回访,即:电话回访,从结案中随机抽取打电话沟通;实地回访,成立小组上门走访部分纳税人;定期回访,围绕有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听取被查对象对案件处理意见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