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省旅发委 联合开展旅游景区餐饮安全专项整治

20.05.2017  04:42

  为全面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广大游客饮食安全,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从5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以旅游景区及其周边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小餐饮、农家乐等为重点单位,以原料采购、凉菜制作、地方特色食品制作、食品配送、场所卫生、食品留样等为主要环节,将经营使用过期食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等“四类违法行为”作为重点打击内容,通过加大监督检查、深入隐患排查、严格违法查处等措施,提升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保证广大游客餐饮消费安全。
  省局和省旅发委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旅游景区及其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及早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方案,落实监管责任,及时掌握景区客流动态和重要活动举办时间,突出节假日重点时段和季节性、地方传统性、团体性等食品安全风险因素,集中开展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要抓住查找隐患、问题整改、打击犯罪等关键,增强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梳理分析隐患和问题,及时组织“回头查”、“回头看”,切实消除和解决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公示栏、广告牌等,发布餐饮安全知识和消费预警、提示,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者实施从业禁止。要在景区入口处、旅游集散中心、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等明显位置公布食品安全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处置和回复投诉举报案件,广泛宣传并认真落实有奖举报制度,支持和配合新闻媒体行使监督,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旅游景区餐饮安全共治。(赵宁)

全省各市县组织开展中高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为切实做好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食品药品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