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11期)

27.03.2017  16:29

  本期公布88批次专项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饮料一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合格样品86批次。
  不合格样品2批次,分别为:
  饮料2批次,分别为山西省平陆县万家怡天然矿泉水厂生产的饮用山泉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朔州市平鲁区丽源纯净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中耗氧量(高锰酸钾消耗量)超标。检验机构为山西省分析科学研究院。
  合格样品86批次,具体为:
  饮料86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等35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
  备注:
  1. 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常见的细菌之一,常存在于潮湿的环境,如土壤、水、空气中,该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在机体抵抗力降低等特定条件下可致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一是原料水体受到感染;二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杀菌不彻底;三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
  2.耗氧量(高锰酸钾消耗量)
  耗氧量为每升水中在一定条件下被氧化剂氧化时消耗的氧化剂量。造成饮用水中耗氧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水体受到有机物污染的结果。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