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 (2017年第24期)

02.01.2018  22:00

  近期,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检出我省2家企业生产销售的2批次食品不合格。根据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有关要求,现将上述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太原伊品商贸有限公司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太原伊品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山西省寿阳县健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调味豆腐干(生产日期:2017-7-19,规格:120g/袋)经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抽样单编号为GC17000390783,检验报告编号为SP2017A11290。
  (二)现场检查及处罚情况
  经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公司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调味豆腐干125袋,已全部销售,未召回不合格食品。
  该公司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的规定,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的核查处置情况,已在《核查处置结果公告(2017年第16期)》中予以公告。
  二、对运城市宇祥食品有限公司1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运城市宇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的香酥馍条(生产日期:2017-9-5,规格:225g/袋)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检出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抽样单编号为GC17000446951,检验报告编号为A2017-J61049。
  (二)现场检查情况
  经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公司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香酥馍片20件,已全部销售,现场无库存。该企业立即暂停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并启动召回。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