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日报》专栏21:“低慢小”飞行器:不是想飞就能飞

28.12.2015  13:08

                    这几天,一则“美国定制飞机‘开进’太原”的消息,引起市民广泛热议。滑翔伞和滑翔机、动力伞、热气球、热气飞艇、航空模型以及轻型飞机等,都属于飞行高度低、速度慢、目标小一类的飞行器,统称“低慢小”飞行器。“低慢小”飞行器飞行需要具备哪些条件?12月22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低慢小”各类飞行器不是想飞就能飞,如要驾驶航空器上天飞行,无论怎么飞行都要向民航等相关主管部门申报飞行计划。       
      11月27日,小店区亲贤北街一商场举办开业周年店庆,为营造氛围,商家联系并借用张某某的私人飞机做静态展示,待店庆结束后拖离。随后,我市警方对存放在晋源区鑫龙腾花卉市场库房内的这架飞行器进行检查,按照“三分离、两封闭、一见面”的要求,分别与飞行器所有人和鑫龙腾花卉市场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警方表示,根据《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无人驾驶航空器重量超过7公斤以上或飞行视距500米以外,相对高度超过120米以上须办理无人驾驶航空器证。如发现有违反该规定进行飞行的,先进行批评劝阻,如不听劝阻继续飞行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六十四条以“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为由进行处罚。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准则》相关空中管制规定,如要驾驶航空器上天飞行,无论怎么飞行都要向民航等相关主管部门申报飞行计划。如发现“未经批准擅自飞行的、未按批准的飞行计划飞行的、不及时报告或者漏报飞行动态的、未经批准飞入空中限制区、空中危险区的”违规飞行,先进行批评劝阻,不听劝阻的可依照《通用航空管制条例》第四十一条,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给予责令停飞1个月至3个月、暂扣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飞行执照的处罚;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飞行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以上“黑飞”行为造成扰乱单位秩序和公共秩序等后果的,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以扰乱单位秩序和公共秩序进行处罚,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严重损失的,可以以《刑法》第114条和第115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查处。       
      近年来,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认真排摸我市航模、滑翔伞、动力伞和私人小飞机等飞行器、航空器的底数及其活动情况,按照“即时发现,即时查处”的原则,加强对“低慢小”飞行器的管控,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今年5月,警方在小店区制止了一起利用热气球升空俯瞰汾河景观并在空中用餐的促销活动;6月,对尖草坪区崛山围山利用滑翔伞飞行事件进行调查,并与当事人见面谈话;8月,分别在尖草坪区滨东农庄和万柏林区煤炭交易中心制止了两起利用大量系留气球进行宣传的活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各类可载人航空器12个,飞行从业人员16人,其中8人考取了飞行执照,符合起飞条件的地点有两处。       
     

        注:此文刊登于2015年12月25日《太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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