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将实行“飞地经济”承接沿海地区加工贸易转移

11.05.2016  19:06

山西省副省长王一新带领该省有关部门和地市负责人在广东省进行调研

与转出地政府合作共赢”“以市场换投资”“让入晋企业综合成本比转出地有明显优势”“实行‘飞地经济’模式”……山西省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的一系列创新政策思路,向沿海地区企业抛出新的“橄榄枝”。

煤炭大省山西在煤炭经济下行的情况下,着力加强“非煤”产业,破解“一煤独大”困局。“五一”小长假刚过,山西省副省长王一新就带领该省有关部门和地市负责人到中国加工贸易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广东省进行对接。

在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过程中,山西积极实行‘飞地经济’模式,寻求与转出地的合作共赢。”王一新表示。

飞地经济”是指两个相互独立、经济发展存在差异的行政地区打破原有行政区划限制,通过跨空间的行政管理和经济开发,实现两地资源互补、经济协调发展的一种区域经济合作模式。在与广东省相关政府部门、有关机构和企业的交流过程中,王一新表示,沿海地区要素成本上升,企业经营压力加大,山西此次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主要针对正在谋划向其它地区、特别是海外转移的企业。

近年来,由于土地、劳动力等要素成本上升,企业利润渐薄,沿海不少企业向海外转移。4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支持中西部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的政策。对此,山西省政府组织商务厅等相关部门分六个工作组分赴广东、上海、福建、江苏、浙江、山东等省市进行调研对接。

据统计,山西省2015年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完成86.97亿美元,占该省进出口总额的59.10%。山西省商务厅调查报告显示,山西省承接沿海地区加工贸易产业在要素成本、物流成本等方面具有比较优势。

同时,王一新代表山西省政府向转出地政府、企业等承诺:“山西承接沿海地区加工贸易企业,将与转出地政府分享这些转出企业落地山西后产生的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在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过程中,与转出地政府共同在山西打造加工贸易园区。山西支持广东的大型龙头加工贸易企业根在广东,外延发展到山西。

据悉,山西省政府目前正就鼓励政策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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