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6部门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降低

02.11.2015  21:02

为了推进普遍性降费,切实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即日起,山西省6部门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开始降低收费标准。其中,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受理的住房转让手续费,新建商品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3元降为每平方米2元;由工商部门受理的商标注册费,由现行的800元降为600元。

据悉,本次降低收费标准的6部门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的住房转让手续费,新建商品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3元降为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6元降为每平方米4元。各省级价格、财政部门可根据当地住房转让服务成本、房地产市场供求状况、房价水平、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进一步适当降低中小城市住房转让手续费标准,减轻居民购房费用负担。降低住房以外的其他房屋转让手续费标准,具体政策由各省级价格、财政部门制定。

工商部门 受理的商标注册费,由现行的8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80元:),降为600元 (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每超过1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60元)。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 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由现行的250元每件次,降为200元每件次。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工本费,由现行的50元,降为10元。

农业部门 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权费、农药实(试)验费中的残留试验费、国内植物检疫收费中的调运检疫费、国内植物检疫收费中的产地检疫费、渔业船舶登记费都有不同程度的下调。

民航部门 的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费,由现行的首次登记每架次1000元,其中特殊类航空器每架次400元,降为首次登记每架次700元,其中特殊类航空器每架次300元。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费,由现行的所有权、占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架次1000元,其中特殊类航空器每架次400元,降为所有权、占有权、抵押权首次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架次700元,其中特殊类航空器每架次300元。

林业部门 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由现行的在保护期内年费为第1~6年每年1000元、以后每年1500元,降为第1~6年每年1000元不变、以后每年降为1200元。(记者 张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