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全省征集PPP项目建立常态化项目库的通知

21.10.2015  11:16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快推进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更好地助推PPP项目落地实施,进一步提供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现就建立我省PPP项目库以及申报机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新建项目要广泛采用PPP模式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主要选择能源、交通运输、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水利、环境污染治理与运营、生态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等领域。

存量项目要积极植入PPP模式,进行转型改造,有效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重点推进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鼓励运用转让—运营—移交(TOT)、改建—运营—移交(ROT)等方式,将融资平台公司存量公共服务项目转型为PPP项目,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改造和运营,将政府性债务转换为非政府性债务,减轻地方政府的债务压力,腾出资金用于重点民生项目建设。

二、基本原则

常态化申报。PPP项目面向全省常态化征集,各级各部门可以在任何时候常态化地申报PPP项目,对进入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等各个阶段的PPP项目要及时申请纳入省级PPP项目库,所报资料要真实、准确和完整。

动态化调整。PPP项目库将针对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将项目分类归整,动态化管理,及时有效掌握每个项目的详细信息,有针对性的进行技术支持与专业指导,以推动项目实质性进展。

二、申报程序及方式

(一)各市财政局在PPP综合信息平台试运行阶段可通过填报PPP项目信息采集表的方式上报项目。待PPP综合信息平台正式启用后,可通过浏览器直接访问财政部PPP中心网站,按照平台系统操作要求以及分发各市县的用户账号和密码进行规范操作并上报项目。

(二)省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组织筛选出的PPP项目按照PPP项目信息采集表的格式统一填报,并以文件形式报送省财政厅。

PPP项目信息采集表可通过新浪邮箱下载后填报(E-mail: [email protected] ;密码:sxppp1618)。

联系人:地方金融处 高亮 0351-4043381

附件:PPP项目信息采集表

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