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政府定价 17项涉企收费项目公布

26.11.2014  10:05

        昨日,省物价局公布了我省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17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17项收费项目包括:住建部门的房屋交易手续费、有形建筑市场交易服务费、城建档案技术咨询服务费;国土部门的征地服务费和地产、矿业权交易手续费;人社部门的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经营性收费;气象部门的气象专业服务及防雷检测服务收费;地震部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咨询收费、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强制培训费;省环保厅的排污权交易手续费;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委托性收费;省交通运输厅的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的煤炭交易服务费;山西焦炭(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的焦炭交易手续费;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外运出省焦炭服务费;省内民爆经营企业的民爆器材综合经营费率、进货运杂费率。

        根据《山西省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方案》,我省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企业无需交纳。此次公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对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有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