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我省推出3项改革举措便利企业注册

04.05.2016  17:48

  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行企业名称核准全程电子化;对全省各级企业登记机关登记新设的内资企业实施网上注册;深化“先照后证”改革,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从5月1日起,省工商局启动企业名称核准全程电子化、网上注册登记和“双告知”三项改革措施,企业注册将更加便利。

  2014年3月以来,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加快企业注册便利化推进步伐,使我省的市场主体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据统计,从2014年3月1日到2016年3月底,全省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54.38万户,全省实有各类市场主体达到了177.54万户,比改革前增长43.4%。

        为进一步方便市场主体注册,从今年5月1日起,省工商局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行企业名称的核准全程电子化。这一举措实施后,新核冠“ 山西 ”名称的申请人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向省工商局提出申请,经核准后由企业自主选择登记机关确认,名称核准通知书由登记机关打印并代章,名称申请材料作为企业档案的一部分归档。这一举措,极大地优化了企业登记流程、减少了办事环节。各市、县的企业名称全程电子化工作也将在9月1日前全面开展。

        同时,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从今年5月1日起,对全省各级企业登记机关登记新设的内资企业实施网上注册。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按流程提出网上注册登记申请,由登记机关进行网上初审,并通过互联网告知申请人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申请人登录省工商局“网上服务大厅”系统打印申请材料,并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相关纸质材料,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向申请人核发营业执照。从5月1日开始在省工商局和运城市开展试点,到8月底之前,全省半数以上的市级工商机关将开展网上注册工作;到今年年底,全省全面实行网上注册,新设立内资企业可以24小时随时上网申请登记注册,争取用一到两年时间,使网上注册成为我省企业注册登记的主要方式。

        目前,省政府已正式发布了《山西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指导目录》,出台了《关于做好“双告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以促进政府各职能部门信息互联互通,确保“先照后证”改革落地生根。“双告知”的履行,一是要告知申请人需要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并要求其承诺在取得审批前不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二是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将企业登记信息告知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监督管理的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为相关部门依法实施许可、履行监管职责奠定基础,创造条件。(霍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