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五项措施”稳步推进企业年报公示工作

18.01.2016  11:38

    自1月1日起,2015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正式启动,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沁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采取四项措施,稳步推进企业年报公示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该局将2015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纳入2016年全局重点工作之一,成立了企业年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亲自抓,分管局长直接抓,各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参与完成。该局于1月4日制定并发布了《2015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精心组织,加大宣传力度。该局通过主流媒体报道、集中宣传活动、移动互联网和新媒体、户外显示屏、发放宣传单、宣传画、年报公告等方式,提高年报公示的社会认知度。同时要求各工商所在辖区主要街道、各大商场、超市、娱乐休闲场所、电子显示屏均要有年报宣传用语,责任股室要适时加强对年报宣传落实情况的督导。

    三、公布电话,安排专人负责。该局监管科及各所在工作日、工作时段设置专职电话接听员,随时接听、解答各种咨询及年报申报中出现的难点问题。监管科、所的每一名工作人员及专职人员工作时间保证在岗在位,随时帮助上门寻求帮助的企业现场解决问题。

    四、扩大范围,提高培训效果。首先要对年报工作人员的培训全覆盖。培训对象包括企业监管、年报公示、年报抽查等工作的相关人员。

      五、认真负责,加强摸底排查。明确企业年报基数,要求各所对辖区内市场主体年报基数认真核实,对2013和2014年度未年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2012年度及之前未年检也未吊销、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两类企业要进行重点排查。对符合注销条件的积极引导依法注销,对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情形的,将依法予以吊销,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应报尽报。(李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