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全面调整放宽5项户口迁移政策

06.05.2019  17:40

  取消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一年和办理居住证的限制,拓宽人才落户渠道,新增在校大学生和技术技能人才落户……5月6日,省政府新闻办发布消息,我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调整放宽5项户口迁移政策,推进各类人才和在城镇已就业或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市。

   破除户籍迁移壁垒

  2015年户籍制度改革以来,我省城镇人口由2014年的1192.72万人增加到2018年的1443.5万人,累计增加250.78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33.86%增长到40.85%,累计增长6.99个百分点。

  为继续加快城镇化步伐,我省于今年4月29日下发《关于全面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调整放宽5项户口迁移政策,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通过这一便民利民惠民工程,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吸引各类人才来晋就业创业,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和社会创造力,推动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此次全面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主要目标是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市民化,重点推进各类人才和在城镇已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租赁房屋人口在城市落户,破除户籍迁移壁垒,健全配套政策体系,进一步提高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同时,确保“十三五”期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4%,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比2013年缩小2个百分点以上,到2020年实现36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取消两项限制条件

  按照“能放则放、应放尽放”要求,此次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门槛”和“拓宽渠道”,在之前我省户口迁移政策的基础上进行全面调整放宽,统一了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落户条件,拓宽了学历人员、在校大学生和技术技能人才的落户通道。

  一是针对合法稳定就业放宽落户政策,取消了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一年的限制。申请人只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材料之一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即可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二是针对合法稳定住所放宽落户政策,取消了办理居住证的限制。申请人只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和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之一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即可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三是针对学历人员放宽落户政策。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院校(含技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只需提供学历证书,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即可在我省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四是针对在校大学生放宽落户政策。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院校(含技校)在校学生,只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在册人员证明材料,本人即可在我省任一城市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五是针对技术技能人才放宽落户政策。具有中级(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师(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等级的技能人才,只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本人即可在我省任一城市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三种户口登记办法

  《通知》最大限度地调整放宽了我省的落户限制,各类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均可对照不同的条件办理进城落户。

  对《通知》规定的五类落户情形,群众只需持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和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在受理地派出所当场办理落户。符合落户条件的当事人,可选择将户口登记在本人所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或派出所社区(人才)集体户。

  另据了解,为确保调整放宽后的户口迁移政策落地生效,我省公安机关将深化户政管理“放管服”改革,调整优化山西公安“一网通一次办”户政业务的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并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简化办理手续。同时,综合运用公安机关“一网通一次办”“两微一端”、自媒体等载体,宣传解读户口迁移政策,提高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让更多人享受到政策红利,促进各类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进城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