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

24.11.2015  17:32

    11月24日,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穆东升、邓本太、苏宁、昂毛、曹文虎、马伟、曹宏,秘书长蔡德贵及委员共40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穆东升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马伟作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建军作关于《青海省出版物发行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水利厅厅长陈兴龙作关于《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闫宝亮作关于《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说明;西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治军作关于《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长曹宏作关于检查《青海省预算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高华作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许永达作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省财政厅厅长党明德作关于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发行2015年第二批地方政府债券并相应调整收支预算的报告,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拟任人选作任前发言。

    会议印发了省人大农牧委员会关于《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草案)》的审议意见、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西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审查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督办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对《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发行2015年第二批地方政府债券并相应调整收支预算的报告》的审查报告。

    副省长高华,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晓勇;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西宁市、海东市、各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在青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