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的雨水要吸收利用 山西海绵城市建设起步

11.04.2016  19:00

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4月8日,省政府就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出台实施意见。

城市实施“蓝线”管理

省政府要求,各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旧城区要结合城市道路改造、老旧小区更新、棚户区改造同步实施。2016年年底前,太原市、山西科技创新城要率先开工建设海绵城市示范项目,各设市城市完成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到2017年,城市建成区1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加强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发挥水体调蓄功能。严格落实“蓝线”管理规定,有效保护现状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城市水体。

公园、绿地要多“吸水

优化城市公园绿地与广场建设,增强雨水渗透吸纳能力。公园绿地与广场要结合周边水系、道路、市政设施等,统筹开展竖向设计,在消纳自身雨水径流的同时,尽可能为周边区域提供雨水滞留、缓释空间,提高区域内涝防治能力。可采取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植草沟、植被缓冲带、雨水湿地、雨水塘、生态堤岸、生物浮床等多种低影响开发技术,在满足景观要求的同时,提高雨水渗透能力,并对雨水资源进行合理利用。

道路优先采用渗水材料铺装料铺装

改善城市道路排水,削减雨水径流。建设符合技术要求的道路高程、道路横断面、绿化带及排水系统,变快速汇水为分散就地吸水,提高道路对雨水的渗滞能力。

已建道路可通过路缘石改造、增加植草沟、溢流口等方式将道路径流引到绿地空间。新建道路应结合红线内外绿地空间、道路纵坡及标准断面、市政雨水排放系统布局等,优先采用植草沟排水。人行道、自行车道以及其他非重型车辆通过路段,优先采用渗透性铺装材料。

鼓励建设“绿色屋顶

意见鼓励建筑与小区采用绿色屋顶、雨水花园等低影响开发形式,因地制宜规划建设蓄存雨水的景观水体和相应设施。新建公共建筑和小区应推行绿色屋顶或屋顶花园,增加雨水渗透、净化和收集利用设施;既有建筑与小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对建筑屋顶、建筑与小区周边绿地以及景观水体等实施低影响开发改造,改造应遵循施工简便、设置灵活、维护简单、经济高效的原则。

在小区非机动车道和地面停车场采用透水性铺装,增加雨水自然渗透空间。(记者李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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